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丈夫婚内出轨甚至拿钱给“小三”买豪车,妻子李某愤而向法院起诉要求“小三”返还。法院依法认定丈夫与第三者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第三者应返还妻子李某人民币88万余元。
李某和杨某系夫妻关系,一次李某在查询杨某的银行流水是发现有笔88万余元的的巨额转款,经李某多次盘问后,杨某承认与钟某的情人关系,并为钟某全额购买了一辆路虎小汽车。随后李某要求钟某立即返还该车,钟某拒绝返还并将车辆转移。为此李某以不当得利为由将钟某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李某、杨某系合法夫妻关系,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在共同共有关系期间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应认定无效。钟某所获88万余元购车款的取得没有法律依据,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进行返还。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