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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检方受理涉黑涉恶审查逮捕案10件84人

本报10月10日讯(记者赵莎通讯员吴淑骁王晓震)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目前,海口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审查逮捕案件10件84人。其中,批准逮捕9件72人,不予逮捕1件12人;受理涉黑涉恶审查起诉案件6件18人,提起公诉2件10人,法院已判决1件3人,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平安海口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据了解,海口检察机关积极发挥职能,依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进行打击,办理了一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琼山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林某某等4人在采石场拦路敲诈勒索、以刘某某为首实施“套路贷”犯罪等涉恶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快批捕犯罪嫌疑人。美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等3人寻衅滋事涉恶案件,起诉准备充分、庭审指控有力,所认定的事实与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成为海南省首例宣判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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