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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侵款潜逃 高铁站被擒获

本报10月10日讯(记者李云川通讯员汪楚雯)海口某村委会负责人陈某利用职务之便,将19万元的村集体款占为己有,被琼山警方以涉嫌职务侵占案对陈某进行网上通缉。9日,海口铁警在海口东高铁站进站口将陈某抓获。

9日14时许,海口东车站派出所民警在海口东高铁站进站口例行检查时,通过身份查验比对,查获一名准备乘车前往三亚的网上在逃人员陈某。经查,陈某,男,35岁、海口市人。陈某称,他2015年担任琼山区某村委会副村长期间,村委会的集体资金由他代为管理。为投资生意,他擅自挪用19万元公款用于生意周转,不料生意失败,他无力偿还该款项被村民举报。2016年6月,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以涉嫌职务侵占案对陈某进行网上通缉。

目前,陈某已移交琼山警方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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