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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拖欠3万货款5年 被法官截获快戴手铐才还钱

东莞时间网讯(记者 尹金钟 通讯员 黄彩华 苏志康)在大朗镇经商的男子余某,于2013年欠下他人货款3万多元,却拒不还债,躲到珠海市斗门区某村,在当地有房有车。日前,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法庭的执行干警奔赴珠海斗门,在余某家楼下潜伏一个多小时,终于截获余某及其车辆。眼见自己要被戴上手铐了,余某当即筹钱还债,并于当天下午付清全部执行款。因余某的行为已构成妨碍民事诉讼,法院对其开出1万元的罚单。10月8日,余某向法院缴纳了罚款。

男子欠货款3万不还被列黑名单

50多岁的广东阳春男子余某因拖欠他人设备货款,2017年3月被大朗某针织机械经营部起诉至市第二人民法院。2017年4月,法院一审判令余某向该针织机械经营部支付货款3万多元及其利息。但判决生效后,余某并未履行。

2017年8月,针织机械经营部的个体老板黄先生来到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法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余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申报财产令。但余某视而不见,既不申报财产,也拒绝还债,还跟法院玩起“潜水”。法院对余某名下一辆小汽车实施登记查封,并将其列上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但因找不到余某及其车辆下落,执行一时陷入困境。

今年5月,黄先生向法院举报,称余某连同家人躲在珠海市斗门区某村,在那里有房有车。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余某,但其一直拒绝前来法庭处理。法院将相关执行法律文书邮寄过去,余某也拒绝签收。

被法官截获后立即还清欠款

9月20日早上,执行法官带领执行小组干警一共4人,驱车到达珠海斗门某村。经了解,余某在该村买了地,建有一栋四层楼房。执行干警守候一个多小时后,发现余某名下的那辆本田小车开过来了,余某及其妻子、儿子、儿媳妇一家四口,均在车里,干警们将车堵住。

得知如不立即还钱,法院将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并扣留车辆,余某遂马上打电话向亲友筹钱。当天下午5时,余某终于筹到款,让儿媳妇去银行缴纳了全部执行款,货款本金、利息及执行费累计4万多元。经执行法官训诫教育,余某表示认错。

法院认为,余某明明有履行债务能力,却拒不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其行为妨碍了法院的执行工作,严重浪费司法资源,决定对余某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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