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9月28日上午,备受关注的2017“10.12”跨省倾倒固废污染长江环境案,在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审判处浙江宝勋精密螺丝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其他12名被告人均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法院同时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7月27日至2017年5月22日期间,被告单位浙江宝勋精密螺丝有限公司及相关负责人黄冠群、姜家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酸洗污泥交由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被告人李长红等三人进行处置。被告人李长红等三人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司印章,制作虚假的公文、证件,非法处置酸洗污泥。最终在江苏省淮安市、扬州市、苏州市、安徽省铜陵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酸洗污泥共计1071.61吨,其中在铜陵市长江堤坝内非法倾倒酸洗污泥62.88吨。经鉴定,涉案的酸洗污泥是具有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法院还查明部分被告人非法处置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及造成财产损失的事实。
法院一审判处浙江宝勋精密螺丝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其他12名被告人均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法院同时判决被告单位及被告人连带赔偿因非法处置产生的应急处置、环境修复等费用合计665万余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就污染环境行为在安徽省省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长江安徽段查获万吨外省工业垃圾
2017年10月12日,长江安徽段铜陵市境内的上江村江滩,被发现人为倾倒大量工业垃圾,此后公安部门顺藤摸瓜,在长江安徽段查获了近万吨外省工业垃圾,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2017年7月,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铜陵市境内的一处长江江滩上,被人为倾倒大量工业固体废物。同年10月12日,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以污染环境罪立案侦查,经专业机构鉴定,确定现场倾倒物为危险废物酸洗污泥。经查,现场的酸洗污泥共62.88吨,是通过货车夜间从嘉善偷运到安徽的。
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铜陵派出所所长 张士平:夜晚利用大货车,偷偷半夜往这个地方去倒,铜陵这个地方比较偏,不容易(被人)发现。
警方调查发现,除了通过陆路大货车转运外,还有一条利用船舶的水上跨省转运通道。2017年11月,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根据线索,在铜陵段共截获7艘非法转移疑似固体废物的船舶,在马鞍山段查扣1艘非法转移生活垃圾的船舶,8艘船舶共计装载固体废物近7千吨。
通过对铜陵段查扣的7艘污泥船主进行询问,其中3艘船的船主交代,他们已经在铜陵市上江村的江堤上倾倒了2400余吨固体废物。办案人员在现场看到,被倾倒的淤泥紧邻长江江面,面积有篮球场那么大,污泥中混合了多种颜色,现场恶臭阵阵。
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铜陵派出所所长 张士平:当时(2017年11月份)我们来看的时候,长江边上这个水都是深褐色,颜色跟长江水完全不一样。
通过侦办“10·12”重大污染环境案,有关部门牵出多条由浙江、江苏向安徽境内非法转移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的案件线索。
跨省倾倒垃圾 形成黑色产业链
经警方查明发现,由陆路改为水路,利用长江水道,将发达地区各种垃圾非法运输至欠发达地区倾倒,已经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
2018年1月,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犯罪嫌疑人曹某等人从浙江绍兴、宁波等地运输含有多种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废弃污泥、医疗垃圾、服装边角料等共计2000吨,非法倾倒在芜湖市大桥经济开发区高安社区白象村,严重污染环境。
2018年3月,安徽池州前江工业园内发现大量工业废料,警方查明,其中有两万吨是从江苏、上海等地运来的含铁废料。半年时间里,公安机关在长江安徽段沿线的马鞍山、宣城、芜湖、铜陵等地相继发现了跨省非法转移固体废物系列案件,查证的工业垃圾达上万吨。
在这些案件中,源头企业负责人通过“环保服务公司”低价转包,“环保服务公司”负责人再转包给各地接收人,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阳:宝勋公司生产的危险废物酸洗污泥,据我们了解,正常合法处置的话,至少要一千元,宝勋公司将它承包给李长红等人的价格只有三百元每吨,那么李长红再承包给他的下线,就是以更低的价格,直到倾倒我们铜陵堤坝地区,大概只有百余元左右。
警方查明,一些“环保服务公司”并无相关废物处理资质,通过层层转包,进行非法倾倒。同时,一些企业为降低处理成本,罔顾环保责任。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阳: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如要跨省处置一般固废或危险废物,一定要有危险废物或非危险废物的转运联单,在本案当中,完全没有这些合法的手续。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 汤恒明:他们伪造了一些相关的营业执照、环保局的一些文件,这些文件都是从网上下载以后,他们通过复印(伪造),就交给企业,而我们的企业在接到这些文件后,根本不作出实质内容的审查就与他签订合同。
据介绍,今年以来,公安部部署长江流域11省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打击整治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动,同时联合多个部门,推动将船舶、运输人员信息纳入监控平台,充分依托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及时发现查处可疑船舶和可疑活动。强化执法司法联动、统一执法尺度,斩断犯罪利益链条,保护长江的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