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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车辆消防栓上取水

武汉晚报讯(记者孙笑天)市政车辆在消防栓上取水,产生的水费该谁来买单?日前,市民任女士反映,江岸区劳动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前有个消防栓,属该中心消防设施,有单独水表。最近,市政施工车辆多次在消防栓取水,产生的水费却要由中心缴纳。该中心员工李医生告诉记者,最近一次缴费时,该消防栓产生70余元水费。

记者从供水部门获悉,根据《武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规定,非火警任何单位和个人用水不得动用公用消防栓。如违反,供水部门会联合公安部门对违规取水人进行追责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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