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榆阳法院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9月7日,《华商报·今日榆林》报道了“男子持‘假裁定’过户他人房产”一事。9月14日,榆阳区人民法院回复,经该院纪检部门核实,报道中举报人所反映内容基本属实。目前,法院已经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
之前报道中举报人称,两年前,榆林男子董某拿着伪造的执行裁定书,将他人一套房产过户。经核实,榆阳区法院称从未出具过该执行裁定书。举报人称,他曾将此事向榆阳区法院反映,但在近一年时间里,法院对这份“假裁定”没有做出任何处理结果,既没向公安机关主动报警,也没给举报人一个说法。
9月14日,榆阳区法院回复称:法院纪检部门已前往榆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调阅了董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档案,该中心留存加盖榆阳区人民法院院印样式的(2015)榆执字第01567-6号执行裁定书。经核实,本案合议庭成员均称未向任何单位及案件当事人发出过该裁定,且裁定第二条金额部分为手写,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中也未留存该院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回复中还称,因无法查清该执行裁定书真伪,榆阳区法院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积极配合调查,目前公安机关已受理此案。
另据知情人透露,榆阳区法院已经将一名与“假裁定”事件有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开除。记者就此向榆阳区法院核实时,对方未有明确回复。 华商报记者 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