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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交警:交通肇事车辆不符安全标准 卖车的管车的都别想跑

■高速公路易堵点 市交警支队供图

东莞时间网讯 (记者 林朝丰 通讯员 程钰钊)27日上午,市交警支队召开9月份东莞市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8月以来,我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攻势”专项行动有关情况。数据显示,8月以来全市发生符合一般程序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92人死亡,同比下降21.37%。

8月以来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降21.37%

为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有关要求,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8月至10月,东莞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攻势”专项行动。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龙小平说,数据显示,8月份以来,我市发生符合一般程序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92人死亡,同比下降21.37%;全市查扣摩托车5739辆,查扣电动自行车4433辆,查处货车超限超载交通违法行为510宗,涉酒驾驶962宗。

一宗交通事故4名驾驶人以外人员被追刑责

对驾驶人以外人员的刑事责任追究,成为发布会的一大亮点。据市交警支队交管科科长翟景良介绍,以交通肇事罪共犯或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其它罪名追究驾驶人以外人员的案件2宗,共追究7人的刑事责任。

发生在我市某镇的一宗交通事故中,某货运部的肇事车辆存在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该肇事车辆私下几经转手都未到交警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除了对驾驶人实施刑事拘留,还对肇事车辆的3名转手人以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对某货运部的实际管理人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翟景良表示:“将继续加大对驾驶人以外人员的刑事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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