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28日电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网站28日披露,因资金占用情形未披露,益善生物及许嘉森、杨勇二人被警示。
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网站截图
广东证监局查明,益善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善生物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22年4月22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许嘉森指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杨勇将公司3000万元转至广州佰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构成资金占用情形。公司未在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中披露有关情况。
以上情况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广东证监局指出,许嘉森作为益善生物董事长、总经理,杨勇作为益善生物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五条的规定履行勤勉义务,对益善生物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第六十七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益善生物、许嘉森、杨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