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网》乔丹
编辑吴悦
7月13日,生活家居综合零售商名创优品(NYSE:MNSO/ 09896.HK)在港交所主板正式挂牌交易,此次为双重主要上市,上市发行价定为每股13.80港元,在全球发售4110万股,其中香港发售411万股,国际发售3699万股,美银证券、海通国际及瑞银证券为联席保荐人。
对于此次上市,名创优品集团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叶国富在上市仪式致辞环节表示,“回归香港双重主要上市,对名创优品而言是又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我们站在了一个更稳定的平台,一个更高的新起点。”叶国富对名创优品的未来抱有美好预期,但资本市场的表现却不甚理想,名创优品开盘首日股价走跌,以13.38港元/股报收,较发行价跌3.04%。
全球最大的家居综合零售商
公开资料显示,名创优品成立于2013年,主营居家生活产品的零售。早在2020年10月,名创优品便已于美国纽交所挂牌上市。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别于2020年和2022年发布的报告,名创优品是全球最大的自有品牌生活家居综合零售商。2021年,名创优品通过全球门店网络销售的产品GMV(交易总额)总计约人民币180亿元。
发展至今,名创优品在规模上已具备相当的优势,但在经营上则多年处于增收不增利的状态。招股书显示,2019-2021财年,名创优品的营收分别为93.95亿元、89.79亿元、90.72亿元,但分别亏损2.94亿元、2.6亿元及14.29亿元,三年来合计亏损近20亿元。同期净利润率分别为9%、10.4%和5.3%,呈现出波动下滑的态势。不过至2022财年,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所改善,前三个财季净利润为4.3亿。
在门店数量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名创优品已进入全球约100个国家和地区,在全球有超过5000家门店,包括国内330个城市的3100多家门店,以及海外的1900多家门店。就进入的国家和地区数量而言,名创优品在全球自有品牌综合零售行业拥有最广泛的全球门店网络。
名创优品在招股书中披露,公司通过因地制宜的灵活模式完成国际业务扩张。在截至2019年及2020年6月30日止的财政年度,名创优品海外市场的收入占比分别为32.3%及32.7%。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这一指标略降至24.7%。
与此同时,名创优品还孵化了潮玩品牌TOP TOY。截至2021年12月31日,TOP TOY共有89家门店,2021年TOP TOY单店GMV为人民币710万元。
从成立至今,名创优品走过的年头不过十余载,但在这短短十年间,其能快速实现规模扩张并能两度登陆资本市场,与其自身高效的供应链整合能力不无关系。名创优品的商品品类能一直保持快速迭代上新的节奏。根据名创优品官网披露的信息,其拥有5万个产品类型,每月开发的新品数量约500至1000种。但其与供应商的合作多为先货后款的模式,在此模式下,也容易出现摩擦与交锋。
与供应商存多起纠纷
根据企查查,近几年来,名创优品与多名供应商出现了多起合同纠纷。
最近的一次纠纷发生在2022年5月,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名创优品与莹特丽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莹特丽”)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从裁判文书的内容来看,原告莹特丽与被告名创优品之间存在价值683397.9元的化妆品类货物需要退换货,而该笔交易迟迟无法落定收尾,双方就此进行了多次交涉并提交了相关公证资料。
莹特丽认为,名创优品公司自2016年10月起向其采购“X瓷颜肌”系列、“MiniPoni”系列等的护肤与彩妆产品,后双方于2019年9月10日签署了一份《付款协议》对上述产品成品、包材及原材料进行结算约定,双方协商结算总额为1884.6万元。截至起诉之日,名创优品公司仍拖欠莹特丽公司货款共计683397.9元。莹特丽认为与名创优品公司的《付款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认真履行。名创优品公司拖延支付货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并严重损害了莹特丽公司的合法权益。为此,莹特丽提起诉讼,要求名创优品立即支付拖欠的683397.9元货款。
而名创优品则认为,公司相关员工已多次与莹特丽沟通协商退换货事宜,但莹特丽公司均没有为名创优品公司完成全部换货义务。因此,名创优品公司没有义务向莹特丽公司支付没有换货的货款金额。
另外,名创优品还表示,因双方签订的《付款协议》的成品产品有保质期,如莹特丽公司依旧向名创优品公司交付原有库存产品,首先不能保证产品的有效期或存在马上过期的情况,且该些成品交付给名创优品公司,名创优品公司有可能存在无法销售的情形,故名创优品明确暂不愿意继续履行换货的要求。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双方争议的焦点为,这批货物具有保质期,但迟迟无法交付,责任应归何人?以及,莹特丽公司在存在未交付货物的情况下,诉请名创优品公司支付该部分货款是否有依据。
而法院判决对这些责任进行了判定。法院认为,在莹特丽于2020年1月13日提交库存清单的情况下,名创优品尚未选货,以致莹特丽未能交货,故该日期后未交付剩余货物的责任在于名创优品。至于名创优品提及继续履行合同可能存在部分产品有效期已过、有效期将至或无法销售的情况,因名创优品存在怠于选货的情形,故应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法院要求名创优品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莹特丽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83397.9元;
公开资料显示,莹特丽是全球知名的化妆品代工企业,合作的客户包括Dior、YSL、Chanel、Estee Lauder、MAC等,名创优品官网亦显示莹特丽是其长期合作供应商。而现在一个值得推敲的事情是,上述那批未交付的货物可能存在部分产品有效期已过的情形,那么这批货物是被销毁还是重新上市销售了呢?
事实上,这并非名创优品首次与供应商对簿公堂。2021年1月1日,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名创优品作为原告向供应商厦门普利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普利达”)提起诉讼,要求厦门普利达退还相关货款并在全国性报刊、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上向消费者公开赔礼道歉和发出风险提醒30天。
诉讼事由为,名创优品在拓展合格供应商过程中,厦门普利达提供了自称是其关联公司厦门普利达工贸有限公司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骗取公司信任。2019年3月28日,双方签订《货品采购服务管理协议》,约定名创优品向厦门普利达采购产品和服务。但厦门普利达后续供应的相关商品经市监局抽检为质量不合格产品,且名创优品还发现厦门普利达《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为假证,在国家相关网站无法查验到。
名创优品的产品多为代工,选择的合作供应商出现了良莠不齐的现象,而缺乏资质的供应商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风险,若发现不及时,这些风险便会转嫁至消费者身上。
在消费者层面,也有不少消费者在质疑公司产品质量。在黑猫投诉【投诉入口】上,截至7月14日,关于名创优品的投诉多达1490条,投诉内容包括“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不予退货退款”、“服务态度差”、“隐藏收费”、“欺骗顾客购买会员卡”等。(思维财经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