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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音江:预售不能把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直播带货要加强平台责任

新浪科技讯 6月16日下午消息,由新浪财经出品、新浪财经App及新浪科技联合主办的创投沙龙《财之道》2022年第九期正式上线,本期主题是《疫情下的618,价值型消费代替报复性购买?》。

对于618和双11这类购物节,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指出了一些需要优化和改善的地方。

他表示,第一是促销的问题。从这些年来看,总的来说,促销规则比以前要简洁明了一些,促销的手段也更加人性化,消费者确实也更加理性。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去完善的地方。比如说满减和领券这些常规的促销活动,以前可能是各种叠加,根本算不清楚。从现在来说,也有一些故意地突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这种信息,把那些不利于消费者的信息故意地隐藏起来,或者说它用一个不显眼的地方。消费者下单之后可能就会有上当受骗的感觉。还有个别商家可能还存在在促销之前就把价格提上去,等促销的时候再来打折。这种常规的促销活动,首先是要把这种交易的规则包括打折和优惠的信息,要让消费者一眼能够看出来,起码不要对他产生欺骗和误导的感觉。

第二,关于预售的问题。预售模式对商家来说肯定是一件好事,因为你事先就收取了定金,圈住了这部分客户,而且你发货的时间相对是滞后的。实际上你可以在明确客户之后,甚至有些你可以再去从源头上去进货或者再去生产都来得及。这些情况对商家来说确实是有利的,甚至商家把自己经营的风险实际上都转嫁到了消费者的身上。但这种行为,因为消费者下单之后到他发货和收货有一个比较长的时间,这里面可能就出现各种问题,比如商品涨价了,消费者可能无所谓。但是如果在这个过程商品大幅度地降价,或者说到了期限,商家不能按期地来发货。这些情况可能对消费者来说是有一定的困扰的。尤其是现在有很多预售行为实际上是没有规定一个发货的时间,对消费者来说确实是很不公平的。

第三,关于直播带货的模式。为了直播的新的带货模式,我们国家出台了很多规定,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包括发改委,很多部门都出台了相关的一些规定。但是现在来说直播带货的问题不像过去虚假宣传、不退不换,这些问题现在确实少了一些。但是因为直播带货的模式里涉及的主体特别多,涉及到主播、商家、MCN、平台等很多主体。现在随着有关制度的完善之后,最起码在直播间里你要告诉消费者到底是谁卖的,到底谁是吆喝的,出了问题到底找谁。首先在直播间里要说清楚这个问题,当然有的时候可能很多消费者就找到平台,都让平台来兜底,对平台来说确实也有一点加大责任,因为平台主要是审核、管理、还有明知、应知有问题,要采取一些措施,还有关系到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的产品,如果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它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直播带货的这种模式一定要在直播间里面让消费者明确谁是经营者;谁是引流的,只是起到宣传的作用;谁是真正的经营者,一定要告诉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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