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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偷拍”43万张脸,一张罚两毛,网友:挺便宜!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

小鹏“偷拍”43万张脸,一张罚两毛,网友:挺便宜!

处罚事由为,当事人购买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设备22台安装在旗下门店,以此统计进店人数并分析男女比例、年龄等。今年1月至6月,共采集上传人脸照片431623张。该行为未经得消费者同意,也无明示、告知消费者收集、使用目的,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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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音江认为,人脸信息属于个人敏感信息,必须依法得到保护。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需要明示收集和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小鹏汽车4S店未告知消费者、更未经过消费者同意,就擅自安装设备采集消费者的人脸信息,显然侵犯了消费者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

事实上,上海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北京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胡育认为,小鹏汽车因采集公众人脸数据被处罚事件之所以引起关注,原因在于信息时代的当下,作为公众隐私重要部分的个人信息正在受到技术的冲击与威胁。对于包括人脸数据在内的大多数公众个人信息的保护,从来就不是无法可依。这些个人信息多数情形都能够在隐私权或肖像权的范围内,在传统法律中得到保护和规制。况且,近年来新的有关个人信息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如2015年1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增加的侵犯个公民个人信息罪,2021年1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在刑法与行政法两方面为保护公众个人信息做到了立法上的完善。此外,如前述上海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小鹏汽车公司所依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以及《民法典》在民事领域对包括人脸数据在内的公众个人信息在立法上均有所规定。

今年11月,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明确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等进行了规定,明确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同意,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还应当向个人告知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

而此前针对人脸识别技术的信息安全,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明确,处理“人脸信息”和“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是需规制的对象。该《规定》第二条中明确指出,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人脸验证、辨识或者分析的情形属于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

因此,商家不仅不应违法使用采集到的人脸识别数据与存储的人脸识别数据进行验证、辨识,而且更不应违法使用人脸识别数据分析个人的年龄、健康、情绪、心理等具有个人特征的信息。

“职是之故,公众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武器库其实足够齐备,信息爆炸和技术无孔不入的今天,公众个人信息能否被有效保护?自由、便利及公权力之间能否找到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这需要政府、社会、企业与公民在博弈之中达成共识。”胡育说。

网友季艳艳还说出了消费者的另一个担心——“我很关心的是处罚后,数据会不会删除掉,毕竟收集了数据,是否会要求取缔留存。”

针对此次事件,小鹏汽车发文回应称,由于对相关法律条款的不熟悉,误采购并使用了违反了相关法律条款的第三方供应商(悠洛客)的产品,数据已经全部删除,将对此事做出深刻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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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不少网友对于小鹏汽车的回应以及处罚并不买账,直言“10万块钱43万个人脸数据,挺便宜”、“10万买这么多照片小鹏这波赚了”、“43万人脸照片,被罚10万块,这点钱还不够塞牙缝的呢”、“一张照片两毛钱,处罚太轻”……不过也有人指出,“暂且不管处罚金额多少,起码上海查出来了,那其他地方是否还有这类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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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小鹏汽车在资本市场风生水起,甚至成为为三年内首个美国纽约、中国香港两地双重主要上市的重大中概股。

据了解,小鹏汽车于2020年8月27日以XPEV的股票代码登陆纽约证券交易所,募资17亿美元,创造了当前造车新势力中融资金额和发行估值最高的IPO。2020年12月,小鹏汽车完成上市后的首次增发,融资25亿美元,创下中概股史上最大规模的首次股票增发。2021年7月,小鹏汽车登陆香港联交所,募资158亿港元,成为港股智能电动车第一股,并已纳入恒生综合指数。

然而,2021年以来,小鹏汽车陷入多起引起较大舆情关注的消费纠纷,仅11月就陷入两起舆论风波。

11月12日,小鹏汽车被曝“骗补”深陷质疑。根据江苏电视台新闻报道,南京一位消费者以合同总价279650元的价格定购一辆小鹏P7,其中包括定金5000元。但是在该消费者提车时,小鹏汽车4S店工作人员却通知其要额外缴纳7000元才能交车,4S店销售主管表示这和国家新能源补贴有关。

针对此事,小鹏汽车回应称,经核实,该门店店员在与客户沟通过程中未清楚了解 11月的相关促销政策,造成了客户的误解,并在后续处理过程中,没有及时为客户解决问题。

11月19日,在小鹏汽车的广州车展展台现场,一名维权车主被安保人员四脚朝天抬离现场。另一位曾维权的小鹏G3车主告诉媒体,“小鹏车主群踢人是常事,理由是‘凡是对小鹏汽车有敌意的人都不许进群’。”

小鹏汽车方面表示:“为维护车主群公开友好的讨论环境,在多位车主的要求下,我们将叶先生请离了车主群。虽然我们对叶先生无法融入当地车友群的日常交流表示遗憾,但这并不影响叶先生作为小鹏G3的车主,享受和其他车主一样的售后服务。今后依然希望叶先生能继续支持小鹏品牌,并以合适的渠道表达自己的诉求。”

有网友戏称:“顾客吧,买之前当上帝,买之后躺地上”。

财报数据显示,2021年第三季度,小鹏汽车交付量为25,666辆,较 2020年同期的8,578辆上升199.2%。小鹏汽车预计四季度汽车交付量在34,500至36,500辆之间,同比增长约166.1%至181.5%。

毫无疑问,立于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导向下,作为“造车新势力”之一的小鹏汽车,除了在资本市场、销售市场要有优异的表现,在合规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也要拿出十足的敬畏和诚意。(来源:法制网编辑:郑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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