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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黑飞”致意外事件频发,监管空白该如何弥补?

来源:《半月谈》2021年第16期原标题:《无人机“黑飞”,监管存空白》

半月谈记者:王浡|编辑:孙好

随着科技进步,民用无人机在各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但同时,无人机“黑飞”干扰航空秩序等意外事件频发,对重要地域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等构成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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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制不全

今年2月,青海西宁曹家堡国际机场(以下简称西宁机场)出现无人机“黑飞”事件,致使多架航班延误、备降,大量旅客滞留机场,严重影响社会正常秩序。

事件发生后,青海省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抓获违法嫌疑人10名,其中治安拘留6人、治安罚款2人、移交其他部门处理2人,查扣收缴无人机10架。

无人机“黑飞”事件,不仅反映出群众安全意识淡薄、飞行器安全知识欠缺的问题,还暴露出民用无人机实名认证未全覆盖,监管条例不完善,违法打击力度不强、禁飞区域防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无人机实名认证未全覆盖,监管问责无法落实。2017年6月1日起,中国民用航空局正式对质量为250克以上的无人机实施实名登记注册;2017年8月31日后,使用未在系统中登记的无人机将被视为违法行为。但半月谈记者走访发现,一些地区仍有人员使用未实名登记的无人机。

慧飞UTC无人机应用技术培训中心青海振翅分校培训人员周梦瑶说:“2017年后生产的机器都完成了实名制,而2017年前的机器没有强制进行实名制登记,这部分无人机很难追查到相应的飞手。”

监管条例不完善,违法打击力度不大。西宁机场无人机“黑飞”事件发生后,青海省发布了《青海省关于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明确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种类及飞行范围。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中国民航局《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曾于2018年1月公开征求意见,但至今未出台。个人拥有的、非经营性的无人机,存在管理空白。

无人机“黑飞”致意外事件频发,监管空白该如何弥补?

禁飞区域防护机制不健全,防护设备不足。“现在,无人机厂家划定的禁飞区与中国民航局所公布的数据实时同步,并且为保证安全,部分无人机厂家甚至会在国家规定的机场限飞区域之外再设定限飞区,限定无人机飞行的高度与距离。正常情况下,不存在随意闯入禁飞区的情况。”周梦瑶说,“但社会上还存在破解禁飞区程序的情况,俗称‘越狱’,这种无人机可以随意在禁飞区起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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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机场防护机制

受访人士认为,无人机是一种新兴事物,对其监管的机制亟须跟上。

落实无人机实名制,加强无人机审查监管。青海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局长陶学斌说,应提高无人机飞手准入门槛,推行无人机一机一码标识,为无人机配发“行驶证”,飞手核发“驾驶证”。

周梦瑶认为,落实无人机实名制,应对未进行实名制登记或无证照而随意使用无人机的行为应给予严厉打击。

完善无人机管理法律条例,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鉴于目前青海省没有无人机管理的相关法规,执法监督部门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处境。陶学斌呼吁,根据实际情况,出台青海省无人机管理法规和条例。

青海机场有限公司安全航务部负责人孙树娟表示,出台的规定应明确机场空域的监管范围、监管主体以及监管方式,避免出现“九龙治水”现象。

多位受访人士建议,建立多方协同的禁飞空域防护机制,并增强禁飞空域防护力量,如设置“电子围栏”屏蔽信号,相关执法部门配备电子反制设备,第一时间干扰并控制违法无人机等。同时,要求无人机厂家加强禁飞区管理程序设计,必要时加装路线跟踪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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