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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车棚遭闲置 电动车仍在上楼

原标题:充电车棚遭闲置电动车仍在上楼

充电车棚遭闲置 电动车仍在上楼

充电车棚遭闲置 电动车仍在上楼

充电车棚遭闲置 电动车仍在上楼

充电车棚遭闲置 电动车仍在上楼

5月10日晚,成都一小区电梯内发生电动车燃烧火情,事件持续引发关注。视频显示,一男子推着一辆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在电梯门刚关闭时,电动车开始冒烟,随即起火。记者了解到,事件中受伤的5人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记者近日探访北京多个小区发现,有的小区没有集中充电设施,居民呼吁抓紧建设以消除安全隐患。而在一些小区,建设好的充电车棚使用者却不多。有些小区在居民楼电梯安装智能系统,电动自行车被技术手段挡在楼外。

多地出台政策对电动车的停放、充电列出规范,但居委会、物业一线工作人员直言不好落实,居民“拉飞线”、楼道充电,带电池进家的情况难以杜绝,靠劝阻、检查难以根除。业内人士认为,在落实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责任的同时,应对生产、销售,以及非法改装等多个环节严格管理。隐患不应该只是被卡在楼外,更应该被挡在市场外。

[探访1]

小区无集中充电设备居民带电池回家或“拉飞线”

居住在大兴区西红门同兴园小区的乔女士有一辆电动自行车,用于上下班通勤到地铁站。两年多的时间里,她一直手提电池到六楼的家中充电。

每次网上有电动车在家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新闻一出,乔女士总是心里一紧。“我明白这样有隐患,但没办法,小区有几个自行车棚,可以遮风挡雨,但也仅限于此,没有集中充电装置。”

5月11日,记者来到同兴园小区,这是一个典型的老旧小区,共有27栋居民楼,均为六层高,没有电梯。大部分单元楼门口及小区一些绿地周围都能见到电动自行车,停放较为随意。

记者看到居民楼内贴有“严禁楼道停放电动车”的告示,但停在楼门内的电动自行车并不少。有居民表示,晚上七八点以后一楼过道会被占满。

在一位居民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位于小区中部一个大约有20平方米的停车棚。只见停车棚内停满自行车、电动车、儿童车,其中不少已经破旧落灰。如乔女士所言,车棚内没有充电设施。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除了像乔女士一样住在高层的住户会拎着电池上楼充电,还有居民选择“拉飞线”,即从窗户甩出一个带插座的电线,给楼下的车充电。由于该小区正在进行改造,楼体外墙被脚手架包围,记者探访期间并没看到“拉飞线”的情况。

一位住户告诉记者,自己的电动车的电池无法拆卸,因此只能“拉飞线”。该居民称,小区物业并不会阻止这样的行为,“没有办法,不然我们该怎么充电呢?”

乔女士表示,如果小区有集中充电设施,她很愿意在正规处充电停放。对此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是老旧小区,目前暂无这方面规划。“不管是在家充电还是‘拉飞线’,都有一定危险,但眼下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

小区居委会一名工作人员称,小区正在进行改造,各项工作都在慢慢完善,未来也许会规划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

[探访2]

建充电车棚居民“不买账”担心电池被偷依旧在家充电

没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的小区居民盼着有个充电车棚,但在安装了充电车棚的小区,也存在有人提电池回家、有人从窗户“拉飞线”的情况,车棚的利用率与建设者们想的有一定差距。

5月11日中午,记者来到昌平区新康园小区,在北区三期院内,几乎每栋居民楼前都有电动自行车充电棚,上面写着“电动自行车充电处,新康园社区党支部、居委会提醒您:电动车火灾事故易发,停放充电请到指定位置”。棚内有一个可投币的充电箱,每个充电箱管理着10个充电插座供电动自行车充电。

记者走访时并未看到有居民使用充电车棚内的充电设备,且停放在此的自行车数量要远远多于电动车。多名小区居民向记者表示,充电车棚内的充电设备“没人用,都闲放着”。

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充电棚安装于2年前,起因是有的小区出现过电动自行车在楼道里着火的案例,所以居委会装了这样的充电车棚。但她坦言,自己仍然会把电动自行车推进楼道,“将电瓶卸下拿到屋子里去充电”。

记者随机走访12号楼多个楼层,发现楼道里确实停放着被取下电瓶的电动自行车。上述居民表示,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她认为电动自行车停在楼下充电很不安全,“怕电池被偷走,拿回家充电安心一些。只要不出事,居委会就不会管,也不会罚款”。

新康园社区居委会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小区内的电梯口、楼门口全部贴有电动自行车不能上楼的告示,且小区楼下都设有监控,居委会工作人员晚上会来查看,排除火灾隐患,“例如有没有乱拉电线的,或者电动车上楼的问题”。

面对部分居民仍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道的问题,该工作人员称,这类问题在所有社区可能都会存在,“如果派人专门在那里盯着也不现实”。其表示,实际上,居委会一直都在强制要求居民将电动车停放在楼下的充电棚。

[应对]

电梯增“拦截”功能推电动车乘梯门关不上

“尊敬的乘客您好,电动车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本电梯已安装安全装置,为了您和其他人的安全,请将电动车推出电梯,谢谢配合。”5月11日下午,东城区枣苑小区内,一台居民楼客梯轿厢门久久不能关闭,电梯内一个电子显示屏不间断广播着上述内容。

推着车的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就是我们已经用了一年半的‘智能云梯’系统”。他指着轿厢内左上角的一个摄像头说,“它能够通过图像识别判定是否有居民推电动车进电梯,一旦识别出来,电梯里的屏幕会播放提示语,电梯门也关不上,同时我们管理人员的手机会收到有电动车进入电梯的信息。如果有住户僵持着不退出,我们会出面干涉。”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套系统是在2019年底投入使用的,整个小区10栋楼26个单元的电梯全部实现了“电动车拦截”。与之同步启用的还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的充电装置,全小区共设有5个集中充电点位,每个点位有6到20几个不等的充电口。

物业人员告诉记者,此前没少做安全宣传,也时常进行物业公司、居委会、街道办的联合检查。“但没有电梯阻拦系统前,再怎么宣传都收效甚微。直到启用这个系统,情况一下子好了。电动车主必然是不满意,来找我们理论,但是为了安全我们反复说反复讲,最后还是可以做通他们的工作。”

东城区花市街道办事处安全办主任秦红伟介绍,整个辖区8个社区居委会有33个居民小区,根据2019年统计的数据,辖区2.5万平方米范围内有5000到6000辆电动自行车。截至目前已有30个小区都建设了集中充电设施,可满足1100辆车同时充电。但实际上对多数居民们来说,这一举措并没能阻止他们把车推进楼道,“真正起作用的是像枣苑小区这样的‘智能云梯’系统。”

秦红伟介绍,目前已给辖区内110多部电梯安装了智能检测装置,计划今年能够全覆盖整个街道的400多部电梯。他回忆,第一个装系统的广渠家园小区,启用系统的第一天,26部电梯的“智能云梯”系统就阻止了900多次电动车进楼的情况。

[追访]

建议对生产、销售多个环节严格管理

公安部2017年12月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指出,要求有物业或者主管单位的小区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对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没有物业的小区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指导村委会、居委会落实上述管理责任。《通告》建议,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通告》还明确管理方的权利和义务。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上海、太原、晋城等城市已出台相关条例,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安全出口等位置停放,禁止私拉电线为电瓶车充电。

但在实际操作中,问题似乎要比想象的多。东城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一处副处长黄维方负责东花市街道消防工作,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治理工作上就遇到过不少难题。

“劝说、清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有时还容易引发矛盾。”黄维方介绍,他曾在和街道、社区联合整治过程中遇到极端情况,有人指着工作人员说:“我自己的车我凭什么不能推回家!”

黄维方觉得,堵不住就要找疏导的方法,因此有了建集中充电区的行动,但其他问题也随之而来。“利用率太低,怕丢、怕风吹日晒,有部分充电口接商业用电设备,价格确实略比在家充贵一点,这都是原因。”

黄维方表示,说安全隐患、讲防火知识,甚至将已经发生的火灾事故作为案例给大家提醒,这些工作不间断在做,但多数群众还是麻痹大意。“我们不能通过一次次血淋淋的事故来警示大家,代价太大了。”

黄维方认为,在落实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责任的同时,应对电动车厂家生产、销售流通,以及非法改装等多个环节有严格的管理和执法检查。“先把好电池质量关,这是个基础。”

违规改装存隐患北京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主办的期刊《质量与认证》2021年刊发的一篇名为《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质量状况分析》的论文对电动自行车电池相关问题做出了分析。文章认为,电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尤其是停放、充电)自身燃烧、起火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此类安全事件时常与电池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锂离子电池由于自身结构及化学体系不稳定等因素,一旦发生碰撞、挤压、过充、短路等情况,易引发起火、爆炸等安全事故。”

国家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李主任介绍,相比较铅酸蓄电池,锂电池更容易起火,且一旦起火不易被扑灭。不过在生产方面,电动车的各种配件有国家标准把关。“如果是正规生产,质量是可控的。”在监管方面,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等相关单位会对相关产品进行检测和监督。

5月11日记者走访了一些电动自行车专卖店,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只要是从正规厂家购买的原装设备,一般不会出现问题,危险来于私自改装。”他透露,其所在店铺此前提供过电动自行车改装服务,主要是更改最高限速、提高电池续航能力。由于目前市场对此项业务监管比较严格,店铺已经取消这种服务。

另一位从业人员表示,私自组装焊接的电池在充电时有着火的可能,违规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也会有安全风险。“肯定是用原装配套零部件会更保险。”

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禁止对出厂后的电动自行车实施加装、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

但违规改装的情况并未从此“绝迹”。近期发生的一起电动自行车起火案件中,车辆就是在充电时起火,勘察现场后黄维方发现涉事车辆的电池被改装过,并且已调查出了提供改装服务的商家。对此黄维方表示,建议市民不要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

目前北京已建立实施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举报奖励制度。如有消费者发现某品牌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存在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可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线索核实后,由该品牌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出资奖励举报人1万元人民币。

新京报记者张静姝实习生黄琪峰慕宏举崔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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