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邦法官裁定针对苹果数字内容购买和租赁的集体诉讼可以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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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联邦法官驳回了苹果公司提出的动议,即驳回该公司在销售数字内容时使用“购买”和“租赁”标签的集体诉讼案。正如《好莱坞报道》首先报道的那样,该诉讼现在可以继续进行,尽管在进入审判前还可能会达成和解。
该案的首席原告大卫-安迪诺认为,当苹果公司告诉消费者可以从其商店“购买”数字版的专辑、电视节目和电影时,是在误导消费者。为什么呢?因为苹果公司保留了随时终止客户访问这些内容的权力。例如,当该公司失去了内容的分销权,而用户还没有将内容下载到本地设备就会发生这种情况。
大卫-安迪诺在诉讼中表示,就像百思买不能进入一个人的家中收回该人从它那里购买的电影DVD一样,被告也不应该删除或允许他人删除其客户的数字内容。虽然有些消费者可能会很幸运,永远不会失去对其付费媒体的访问,但其他人可能有一天会发现他们的数字内容现在已经永远消失了。
苹果公司试图驳回此案,但美国地区法院法官约翰-门德斯本周的裁决显示,该公司的论点并不完全令人信服。苹果公司辩称,“没有一个消费者会相信购买的内容会无限期地保留在iTunes平台上。“但在通常的用法中,”购买“一词意味着获得对某物的占有。为了强调他的观点,大卫-安迪诺指出了米里亚姆-韦伯斯特词典中”购买“一词的定义,即”通过支付特别是金钱获得占有、所有权或使用服务的权利。
苹果公司试图辩称,大卫-安迪诺的“伤害”纯粹是推测的,因为他实际上并没有失去对任何内容的访问。但是,大卫-安迪诺所提出的伤害不是失去未来访问权的威胁,而是苹果使用“购买”一词所涉及的欺骗。这在所有权的确切性质上误导了消费者。
不过,苹果公司确实取得了一些成功,诉讼的一项内容被驳回,即大卫-安迪诺对苹果“不当得利”的索赔,这将影响到如何计算任何潜在的损失。不过,大卫-安迪诺确实留下了未来禁令的可能性,即禁止苹果未来内容销售方式进行实质性的改变。不过,所有这些问题都将在未来的诉讼中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