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刷脸”小区业主:谁来保护“我的脸”?
西城区广外街道的源屋曲小区,下午五六点钟,接送孩子和下班的人渐渐多起来,居民往机器面前一站,不足一秒,识别成功,闸门自动打开。这是今年新安装的人脸识别系统,不仅是源屋曲,附近的广安苑、京铁和园都已安装。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西城、东城、朝阳、海淀、昌平、丰台、房山等区的20余社区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此外,仍有社区在推动人脸识别系统的落地。
快速扩张的人脸识别应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担忧。人脸信息存在哪儿?会流向哪儿?是否存在泄露风险?近日,有不少市民对这项技术在社区的应用表示担忧。记者探访北京近10个小区,了解人脸识别在社区的应用情况,追问人脸信息流向何处。
■探访
多个社区已装“刷脸”设备社区:节省人手
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近几年发展迅速。此前,手机支付、机场安检等多个场景中已运用人脸识别,2018年北京上线公租房人脸识别系统,部分公租房住户开始“刷脸”进出。
今年因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人脸识别在社区内的运用提速。记者探访及梳理发现,目前西城、东城、朝阳、海淀、昌平、丰台、房山等多区,20余社区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此外,仍有社区在继续推动人脸识别系统的落地。
1月底,海淀西六里屯社区为防控疫情传播风险,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四五月份,东城区清水苑社区、西城区西便门东里、朝阳区南磨房地区开始推进。7月份开始,西城区广外街道的几个小区开始陆续布局。
“大概是5月份吧,疫情期间为了居民安全,所以进行了人脸识别。现在没有门禁卡了,只能人脸识别。”清水苑社区居民张女士告诉记者,居民拿着房本或者租赁合同在物业录入大头照,微信上扫一个二维码登录就可以。“加装人脸识别系统,社区居民出入无需再验证,可以大大减轻物业、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的工作压力。”接受采访的社区居委会人员说。
需上传户口本、房本等信息业主:担心隐私
王钰(化名)居住的广安苑小区在7月份开始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当时新发地疫情已经结束了,突然通知要装刷脸的系统,要求很繁琐,需要上传身份证、户口本、房本信息、学历信息、照片,都是很敏感的信息。”
与带来的便利相比,王钰更担心的是自己信息的保密性。由于牵涉的个人隐私太多,她没有录入信息。但这也给她带来了麻烦,每次回家要么紧紧尾随其他人,要么请保安帮她开门。
王钰的质疑并非个例。8月,朝阳区和平街樱花园业主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称“小区在没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设立人脸识别系统,并开始强行收取小区住户的人脸信息、身份证信息、手机信息。”
有社区人脸识别系统已闲置。在和平街樱花园小区,东西门的人脸识别系统已停用。“现在管得不严,这个都断电了。”该社区值班的保安告诉记者。
在房山区的理工睿府,5月份便开始安装了机器,8月份物业通知收集信息,至今仍未运行。“小区的群里有的住户也提到信息的泄露,所以当时有的人没有提交个人信息,前段时间也有人问什么时候启用,但说是搁置了。”业主陈女士告诉记者。
■追访
“人脸信息”存储在哪里?
律师:目前暂无强制性标准
家住新怡家园的陈先生虽然使用了人脸识别,但也担忧这套系统存在信息泄露、侵犯隐私的危险。“后台监控的人可以看到具体一个人的行动轨迹,如果是公安监控查看时会留痕,但是第三方公司能否保证信息的安全?信息后台是否有监督,是否存在泄露或者售卖个人信息的风险,这些都没有保障。”
4月1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北京市12345热线转达街道办事处回复南磨房地区居民对人脸识别系统的质疑时称,加强小区出入管理是当前居民区疫情防控的迫切需要,信息的用途是用来验证身份而非储存。
但今年1月底有关海淀西六里屯社区“人脸识别”的一篇报道中则称,所有社区居民进出记录,人脸识别系统在后台均有备可查,便于社区实时掌握准确数据。
此外,11月5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北京12345回复金蝉南里小区居民的问题时称,人脸识别系统的安装厂家“守望领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第2级LOOKDOOR标准化社区公共安全服务系统已经在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予以备案。信息采取后,会备份到相关处理器,但物业方不会知道更不会泄密。
那么,对于曾经录入信息,此后离开该社区,录入人脸信息会如何处理呢?
曾在朝阳区艺水芳园租过房子的李女士就遇到了这个情况,10月28日下午,记者和她来到该社区,李女士站在机器旁刷脸,提示称“开门失败”。
记者随后致电所在小区物业,接线人员表示:“小区的人脸识别是自愿的,租户在办理人脸识别时需要携带合同进行办理,如果合同到期的话,人脸识别的信息就没有了。”
办理的人脸识别信息会存在哪里?该接线人员称:“来办理的人员信息存在小区所属街道综治办的电脑里,租户合同到期或者有新的租户,前租户的信息就会被删除,删除的话来小区就不能刷脸了。”
但此前的信息都去哪儿了?该接线人员称,用户自己直接卸载睿视APP就可以。“卸载App后,人脸识别信息也就没有了。”
睿视App《服务协议》显示:如果您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瑞嘉科技可以从服务器上永久删除您的数据。服务停止、终止或取消后,睿家科技没有义务向您返还任何数据。
“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代理律师、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张延来表示,目前立法层面对人脸等敏感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等没有强制性标准,出了问题服务方很容易逃脱责任,即便需担责,成本也比较低。“互联网侵权与线下侵权不同,线下侵权针对性明显,通常是一对一,但互联网的侵权行为,是一对多,只要一个用户有这个问题,理论上所有用户都有同类的问题。”
但如果诉诸法律通常是一事一议。“人脸识别第一案中,郭兵诉动物园,能得到的补偿也是很低的,其他类似的用户只要没有去法院主张,他们的权益都得不到保护。”张延来说。
焦点1
“人脸”算不算敏感信息?
起初,王钰拒绝的原因是需要上传太多的个人信息,身份证、房产证等等。但随着了解的深入,包括今年“人脸识别第一案”的报道,她意识到人脸作为个人敏感信息的重要性。
但记者在探访中发现,多数居民,尤其是年纪稍大的居民认为人脸识别系统带来了便利,并未意识到人脸也是极为重要的个人信息。西便门东里的王阿姨告诉记者,“无非就给个信息,人脸无所谓,大家都在小区生活,什么事居委会都知道,愿意照一下(相)就完了,方便。”
记者在源屋曲小区门口驻足半个小时,大部分居民选择刷脸进入。保安告诉记者,小区不到一千户,只有十几户没有录入信息。
张延来表示,个人信息分为一般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人脸、指纹、DNA等都属于敏感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很难挽回,会对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很大影响。
据央视报道,在某些网络交易平台上,只要花2元就能买到上千张人脸照片,而5000多张人脸照片标价还不到10元。这些包含个人信息的人脸照片如果落入不法分子手中,照片主人除了有可能遭遇精准诈骗,蒙受财产损失之外,甚至还有可能因自己的人脸信息被用于洗钱、涉黑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卷入刑事诉讼。
人脸信息采集还具有难以察觉的特性。“它是非接触性的,难以察觉的,走在路上,摄像头看到你,已经把你采集了。”张延来说。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我们获得服务需要让渡一定个人信息。但人脸信息属于高度敏感的个人信息,安全风险高、隐患大,一旦泄露很难补救。“我们可以更改账户密码,但我们能换脸吗?”
“刷脸省的几秒钟,对我没有多大的价值。”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人们不见得就一定喜欢用隐私换安全换便利。“我往两个小区群里发文章提醒,没一个业主出面反对,反而有很多赞成的。只要如实地披露其中的风险,人们马上就会意识到,不应该用隐私换便捷,这很可能是在与魔鬼做交易。”
焦点2
谁有权采集人脸信息?
记者探访多个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的小区发现,这些小区大多引入第三方公司提供“刷脸”服务,包括睿视、黑芝麻智能科技等。
“信息搜集方,都是私人企业。”王钰对信息采集的可靠性表示了质疑。
采集信息的方式也各有不同,在西便门东里社区以及京铁和园、广安苑等社区,由厂家在一定时间段内到社区统一搜集;还可以直接下载“睿视”App,上传个人材料和信息,居委会、街道等审核;此外,也可以到居委会现场办理。
在新怡家园,则需登录“党心E家”微信公众号,将自己的人脸和电子门禁卡绑定,之后就可以刷脸进入小区。
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规定,采集个人信息,必须符合必要性、合法性、正当性三原则,同时要征得信息主体的明确同意。
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也要求,在收集人脸、指纹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前,应单独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收集、使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以及存储时间等规则,并征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示同意。也就是对于收集个人信息者提出“单独告知”及“取得明示同意”的双重要求。
何为“明示同意”?张延来告诉新京报记者,单方面通知是不可以的,要有同意确认的过程。采集的一方征求被采集一方的意见,被采集的一方在没有被强迫的情况下,主动地表示愿意提供信息。
多数统一登记信息的居民对采集程序及用途了解程度不高。西便门东里社区的王阿姨和李女士回忆道,当时每栋楼楼长通知了采集信息,然后大家就去居委会照相,把个人信息输入进去。
在房山区的理工睿府,8月底物业发布一则通知称,小区正在进行人脸及号牌识别系统的信息采集工作,要求本人照片、备注房号、姓名、车牌号发送到邮箱,陈女士看到通知后上交了自己的信息。
如果居民选择在第三方软件进行信息填报,会显示相关的《隐私政策》和《服务协议》,但是需单独点开才能查阅。
张延来表示,个人信息和便利之间的让渡在经济学上就是双方达成交易,从法律的角度看,需要双方了解交易的背景、各自的权利义务等,只有在信息披露完整的情况下,双方各自才能够做出理性的决策。
■链接
浙江拟立法禁止小区强制装人脸识别设备
10月26日,《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被提请至杭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拟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强制业主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
若修订草案通过,《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将成为国内首部对小区人脸识别作出规范的正式立法。
“人脸识别第一案”的主诉人郭兵告诉新京报记者,在杭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的立法听证会上,他作为陈述人提出了建议。“听证时的草案没有任何业主个人信息保护规定,有必要增加业主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他还特别提到,鉴于生物识别信息(尤其是面部特征信息)的特殊敏感性,有必要加强对其针对性的保护。
郭兵认为,为了更好地解决当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强制安装人脸识别门禁设备等引发的争议纠纷,有必要在修订草案中加强对业主生物识别信息(尤其是面部特征信息)的保护、防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的违规操作。
张延来认为,杭州的这一做法在国内会起到很好的示范效果。“这种事情涉及的法律规定各方面都是比较复杂的,很难指望普通公民去维权。”他说,比较好的方式是通过地方做针对性立法,慢慢得到全国范围内的认可,这样才能够比较有效地保护个人敏感信息。
新京报记者王俊罗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