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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创新 也须纳入监管笼子

作者:梁柯志

近日,蚂蚁集团和陆金所相继登陆中美资本市场,巨头动辄万亿资产规模引发外界关注。11月2日,监管谈话让金融科技话题再次升温。

10月3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称“金融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金融系统贯彻落实工作。值得关注的是,会议对金融科技这一近期焦点话题有所涉及,强调“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

一周前,上海外滩金融峰会上马云等嘉宾的主题演讲,引发各界重新思考金融科技及其关联的普惠金融定位。讨论可谓激烈,如金融科技头部企业究竟是普惠金融还是科技垄断,或是披着科技外衣的高利贷?

首先要明确的是,发展金融科技不等于只发展部分头部企业。

金融科技其实是一种比较广泛的行业统称,既包括蚂蚁、京东数科、陆金所等有实质性金融业务的互联网企业,也包括众多传统金融机构派生的金融科技公司,还包括成千上万为金融行业服务的各类科技企业。

其次,不能管中窥豹,要认清金融科技的工具属性。

多年以来,金融科技承担金融创新的重要角色,事实上亦取得明显进步,包括支付宝、陆金所,以及银行系、保险系的金融科技公司为公众带来众多便利和实惠的金融服务。

但无论哪一类金融科技创新,技术只是实现手段,究其本质还是金融服务。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基于此,凡是涉及金融业务的活动就应纳入监管。

31日举行的金融委会议指出,当前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快速发展,必须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既要鼓励创新、弘扬企业家精神,也要加强监管,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有效防范风险。

最后,平衡“普”与“惠”的度,警惕技术垄断、市场垄断,形成店大欺客、尾大不掉的尴尬局面。

如前所述,金融科技获得政策支持和认可,目的是实现金融普惠性目标。然而,金融科技发展不断降低成本也带来一些新问题,必须高度重视网络安全、数据隐私、寡头垄断等风险挑战,确保市场公平和金融稳定。

上述金融委会议指出,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要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

普惠金融,不仅服务对象要“普”,市场主体也要“普”。

郭树清还在金融街论坛上表示,必须坚定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要发展大型超大型金融企业,也要培育中小型金融机构。既要有综合经营的一站式机构,也要有特色化的专业机构。不同类型的金融主体坚守定位,取长补短,相互竞合,共同构筑茂盛的金融森林。

失去实体经济,金融将是无水之源、无本之木。如果说实体经济是母体,金融是经济循环的血液,金融科技则是输血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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