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8月12日晚间公告,珠海市国资委已原则同意本次格力电器国有股权转让项目公开征集受让方方案。公告还披露了三大方面受让条件:包括9个具体要求的基本条件、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标准条件,以及有利于促进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条件。若此次转让成行,将可能导致格力电器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据公告,格力集团此次拟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格力电器15%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44.17元/股。以此估算,接盘方需耗资400亿元。截至目前,格力集团持有格力电器18.22%股权,此次转让之后,还将持有3.22%股份。
谁能接盘这个备受关注的大白马股?我们先看看受让门槛:本次股份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包括三大方面:一是要满足的基本条件,包括受让方至多为两家,且须为一致行动人;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受让股份后,该等股份锁定期不低于36个月(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应具有合法资金来源,商业信用良好,已足额筹措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或具备按时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实力等9个具体要求。二是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包括意向受让方应有助于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意向受让方本次受让股份不得有影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性的重大不利安排;意向受让方应有能力为上市公司引入有效的技术、市场及产业协同等战略资源,协助上市公司提升产业竞争力。三是有利于促进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意向受让方需拥有推进珠海市产业升级或产业整合的资源,具备为珠海市导入有效战略资源的能力,有意愿为珠海市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上述三大类受让条件看似不算很高,毕竟没有诸如资产规模不低于多少百亿之类的量化要求,也无企业属性限制,甚至还允许两家接盘方联合受让。但是,一些看似模糊表述的条件,恰为转让方的“择偶”留下了弹性空间。比如:“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上市公司引入有效的技术”等,何为改善?何为有效?谁说了算?董明珠还是珠海国资委?
关于接盘方,此前先后流传出三大类猜想名单:一是诸如富士康、苏宁、阿里等知名巨头;二是厚朴投资等实力投资机构组团收购;三是以董明珠为首的格力电器管理层及核心经销商。从最新披露的受让条件看,上述名单其实都符合条件。
公告显示,本次公开征集期为15个交易日,意向受让方如符合相应条件,应于本公开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即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9月2日),向格力集团提交全套受让申请材料。
同时,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前,需向格力集团缴纳人民币63亿元(或等值美元,汇率以支付保证金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折算)作为本次交易的缔约保证金。
公告称,在本次公开征集所规定的期限内,格力集团是否能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尚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