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静北京报道
为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5月7日,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
“为了规范网络直播行业,国家在近两年高频率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欧阳昆泼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本次《意见》作为网信办“清朗·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专项行动的衔接,是对未成年人在网络直播中的用户和主播两个身份,特别是用户角度做出了进一步的细化要求和限制,明确要求直播平台采取更有效的措施限制和规范未成年用户的使用。
《意见》提出了七方面具体工作措施,其中六个方面与网站平台相关,尤其在“规范重点功能应用”方面明确要求,网站平台应在本意见发布1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
《意见》出台具有时代特色
网络直播在我国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2005年前后网络直播开始随着互联网模式演化起步。2016年网络直播成为当时互联网的风口之一,斗鱼直播、虎牙直播、映客直播、花椒直播等直播平台都是从那一时期发展起来的。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居家办公和居家学习成为一种新的工作和学习方式,网络直播行业也赢得了又一波的大发展。
网络直播新业态迅速兴起,在推动行业发展、丰富文化供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平台主体责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齐、打赏行为失范等问题多发频发,导致未成年人沉溺直播、参与打赏,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带来很多社会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近两年来,为了规范网络直播行业发展,国家高频率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包括《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
欧阳昆泼指出,本次《意见》是对未成年人在网络直播中的用户和主播两个身份,特别是用户角度做出了进一步的细化要求和限制,明确要求直播平台采取更有效的措施限制和规范未成年用户的使用。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对记者表示:“《意见》的出台确实有其时代特色。”
随着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以居家上网课的方式逐步成为主流学习模式。得益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制造成本的不断降低、国家对网课教育的大力支持,未成年人使用便携电子设备的客观障碍基本消失,网络直播平台的未成年人用户随之迅速增加。
“但网络直播平台内容良莠不齐,且无论内容质量好坏,对于未成年人及成年人来说都存在巨大诱惑,即使是心智成熟的成年人也未必能够自律使用网络直播平台。疫情期间未成年人大量接触网络直播平台,同时家长却需要忙于居家办公、生活维持,也没有足够的精力监督未成年人的上网行为,因此国家将部分监管职责交由平台和学校:平台负责内容监管、健康引导,校方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在居家学习模式下重新合理分配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家庭及学校责任。”李旻说道。
细化网络直播对未成年人保护
在2021年2月9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就有多条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条款,例如网络主播不得接受未经其监护人同意的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网络直播平台严禁为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提供主播账户注册服务;网络平台应当向未成年用户提供“青少年模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充值打赏服务,对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核查属实后须按规定办理退款。
本次发布的《意见》中共包括七个方面的具体措施,相较于早先出台的网络直播相关政策,欧阳昆泼指出,《意见》在四个方面做了进一步要求,分别是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和建立专门服务团队。
例如,在“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中。网站平台应加强主播账号注册审核管理,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为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的,应当征得监护人同意。对利用所谓“网红儿童”直播谋利的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规账号从严采取处置措施,并追究相关网站平台责任。
除了上述4个进一步作出要求的措施之外,此次《意见》中新增了三个方面的措施,分别是规范重点功能应用、加强高峰时段管理和加强网络素养教育。
在“规范重点功能应用”中,《意见》表示,榜单、“礼物”是吸引青少年“围观”互动的重要功能应用。网站平台应在本意见发布1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禁止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引流、推荐,禁止以打赏额度为标准对用户进行排名。加强对“礼物”名称、外观的规范设计,不得通过夸大展示、渲染特效等诱导用户。加强新技术新应用上线的安全评估,不得上线运行以打赏金额作为唯一评判标准的各类功能应用。
在“加强高峰时段管理”中,《意见》指出,每日20时至22时是青少年上网的高峰时段,也是规范网络直播的重要时点。网站平台在每日高峰时段,单个账号直播间“连麦PK”次数不得超过2次,不得设置“PK惩罚”环节,不得为“PK惩罚”提供技术实现方式,避免诱导误导未成年人。网站平台应在每日22时后,对“青少年模式”下的各项服务强制下线,并不得提供或变相提供常规模式开启方式,保障青少年充足休息时间。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则对记者表示,“规范重点功能应用”和“加强高峰时段管理”两项措施,等于直接阉割了直播平台“诱导”青少年的能力。可预见的是,会有效降低青少年对网络直播活动的参与。
李旻认为,7个举措中比较重要的是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在意见发布1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三个措施。其中,禁止未成年人从事主播行业是对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的强制保护措施。而直播打赏和打赏榜单是衡量主播人气的重要标准、增加平台热度的有效方式,未成年人通常没有直接参与社会生产、通过劳动获得报酬,对金钱的价值没有直观感受,比较容易在平台不良内容和机制的引诱下冲动消费,损害家庭财产。“一方面是意在避免直播行业过多参与未成年人成长,另一方面意在保护未成年背后的家庭财产安全。”李旻对记者表示:“上述三个措施是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最具有可操作性、短期内可见效果的措施,因此是最核心、最重要的。”
直播平台或受一定影响
《意见》出台,首当其冲的是直播行业中的直播平台及衍生行业。
根据《意见》要求,直播平台必须加强对注册账号、直播内容的监管,并且配合意见优化未成年人推送算法、监管算法,改变盈利结构模式;其次是管理主播的MCN机构及主播,MCN机构不能签约未成年主播,对常规主播的直播间管理也需要注意不能诱导未成年人消费或者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除此以外,各类提供“追星”服务及充值打赏功能的机构及账号也会受到影响。
以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为例,方超强对记者指出:“直播平台要落实该措施,势必要优化其关于内容推荐的算法,需要较高的技术投入和支持;同时,算法并不能做到对直播内容完全精准的分类筛选和屏蔽,势必要增加人工审核的专业和团队配置;再者,无论是算法还是人工审核,客观上都难以及时、精准地全面杜绝不良内容,因而这方面会成为后续平台违规的高发领域。”
《意见》发出后不久,5月11日,快手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直播机构运营管理行为的公告》,称直播机构应不为未成年人提供经纪服务,所有内容制作环节严控未成年人参与,涉未成年人内容建立专审机制。
加强直播平台对未成年的保护,不能仅仅停留在控制、限制的层面,丰富适合青少年的内容也非常重要。针对“青少年模式”,欧阳昆泼认为,直播平台除了按照《意见》对现有的“青少年”模式进行进一步优化升级,在首页显著位置呈现之外,还需要持续增加适合未成年人的直播内容供给。
“各大直播平台目前虽然提供了‘青少年模式’,但是有些并未在首页呈现该功能,同时在该模式下,平台内容数量少、种类少,难以满足需求。如斗鱼平台,‘青少年模式’下仅有5个直播房间,房间视频重复播放。”欧阳昆泼对记者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