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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直播打赏,平台须思考拿什么保护“少年的你”

严格服从监管要求,在技术层面并不特别困难。

5月7日,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要求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规范直播打赏,平台须思考拿什么保护“少年的你”

早在两年前,针对网络直播平台频频出现问题,广电总局曾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要求未实名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禁止未成年用户打赏。如今,四部门就此问题再次专门下发《意见》,凸显了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的重视,旨在给未成年人打造一片清朗的网络空间,让孩子们免受诱导,让家长们免于担心。

近年来,“孩子打赏网络主播,两个月花掉25万”之类新闻,屡屡成为热门事件,还有很多孩子热衷于成为网络主播,为此浪费大量时间严重影响学业。作为网络原住民的未成年人,不仅将互联网作为一种工具,更将使用互联网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他们对网络世界充满了好奇,网络直播对他们的诱惑力很大。但是,由于心智不成熟、缺乏辨别能力和自控能力,往往也最容易受到诱导和误导。

一方面,由巨额打赏滋生的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等错误观念,容易引发盲目效仿,让很多幼小的心灵受到伤害,长期沉迷深陷其中,并因此无心学习荒废学业;另一方面,在打赏行为营造的“谢主隆恩”虚伪快感下,未成年人对平台为鼓励用户打赏而设置的各种“套路”缺少分辨与抵抗的能力,移动支付的“数字变化”也不像真实的钞票支付那么直观,让很多孩子被诱导持续打赏,甚至败光父母的积蓄。

规范网络直播,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网络主播,必然受到家长的欢迎和公众的支持。关键是,如何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此次《意见》,不仅禁止平台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禁止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更从规范重点功能应用、加强高峰时段管理等方面,有的放矢地做了很多细化规定。

榜单、“礼物”是吸引青少年“围观”互动的主要功能应用。孩子对帮助自己喜欢的主播上榜以及让自己上榜都很上心。为此,《意见》要求打赏榜单必须全部取消,不得以打赏额度作为对主播排名、引流、推荐的唯一依据,不得对用户打赏额度进行排名。“礼物”也不能设计得花里胡哨,不得夸大展示、渲染特效。此外,在每日20时至22时的青少年上网高峰时段,单个账号“连麦PK”不得超过2次,不得通过设置“PK惩罚”忽悠粉丝打赏掏钱。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去年6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最大亮点就是增设了网络保护专章。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因此是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法定义务。拿什么保护“少年的你”,是平台企业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严格服从监管要求,用心做好“青少年模式”,在技术层面并不特别困难。关键是,平台企业必须坚决扛起平台责任,穷尽一切技术手段,为青少年营造绿色网络空间,而不是为了短期流量和商业利益,在未成年人保护上敷衍了事。当然,仅仅依靠企业自觉还不够,监管部门更得严格执法,加大惩处力度,倒逼平台企业扛起责任。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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