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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流量乞丐”挑战直播底线

来源:法治日报

□张淳艺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近日介绍,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将重点清理“色、丑、怪、假、俗、赌”等各类违法违规的直播和短视频。有媒体调查发现,网络直播平台上部分主播以低俗、恶俗直播内容博取眼球,乞讨关注,沦为“流量乞丐”。其中,不少网络主播为逃避审查,还想出不断注册新账号的歪招。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7.03亿,同比增长8652万,占网民整体的68.2%。网络直播作为一种实时传播的视听节目形式,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娱乐性和互动性,日益受到广大网民青睐。但同时,一些网络主播为了流量不择手段,不惜卖俗扮丑,做出各种出格举动,严重违背公序良俗。

对于此类现象,各大网络直播平台不断加强审核力度,大量不合规主播账号被封禁。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流量变现的利益刺激下,有的主播在账号被封后重新注册账号,继续进行恶俗直播;有的主播为了躲避封禁,同时使用多个账号。于是,“流量乞丐”就成了“打不死的小强”,严重扰乱了网络空间秩序。

早在2018年8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就会同工信部、国家网信办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各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按照要求落实用户实名制度,加强网络主播管理,建立主播黑名单制度”。随后,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发布多批网络主播警示名单,并实行联合抵制和惩戒。被列入警示名单的主播在行业内禁止注册和直播,警示期限从两年、五年到长期不等。

而一些“上榜”主播“另辟蹊径”“卷土重来”的做法无疑消弭了主播黑名单制度的威力,也大大降低了违法违规直播的成本。对此,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监管,通过大数据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平台间协同作战,确保被拉黑的主播在警示期限内无法重新注册,坚决杜绝用小号“重生”、跨平台“转世”。对于管理失范、纵容违规复活的平台,要依法严肃追究其责任。

此外,各网络直播平台也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制度,严格规范管理。一方面,要综合账号主体属性、运营内容、粉丝数量、直播热度等因素,对网络主播账号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正面导向机制;另一方面,平台应加强对主播的管理,凡被列入黑名单的主播,要将情况通报其他平台共同抵制,从而消除一些主播“只要大错不犯,可以小错不断”的侥幸心理,使其不敢肆意挑战直播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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