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朱宸慧(雪梨Cherie)/IC photo
文/毕舸
编辑/孙晓校对/刘军
随着电商直播成为风口,某些头部网络主播动辄一天带货量数亿、数十亿,其巨大的用户流量和变现能力引发各界关注。如此高的带货量能给网络主播们带来多少收益,也有好事者算过账,尽管标准不一,但他们从中获取了巨大回报是公认事实。
然而,高业绩、高收入背后,网络主播是否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足额纳税,同样是不容回避的问题。11月22日,媒体从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了解到,网络主播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因偷逃税款,将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分别计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
根据税务机关查清的事实,朱宸慧通过设立多个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等方式,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林珊珊以同样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1311.94万元,可谓数据巨大。也因此,鉴于其逃税行为及后期交代问题过程中的态度,税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对两人拟处偷税金额1倍的罚款。
实际上,网络主播与公司通过事先协议将一部分个人所得转变成企业经营所带来的利润,将个人所得税转变为企业所得税的做法,之前就被媒体曝光过。由于两种税率不同,其借此达到逃税漏税的目的。
如此做法必然会造成多重危害。首先是网络主播及相关责任人对法律的无视,通过逃避公民应尽纳税义务而非法牟利。同时,这一做法让网络主播们在已有高回报基础上还能获得更多暴利,对于其他依法纳税的公民而言显失公平。可以预见的是,一旦有头部主播率先采取此类做法,必然形成反向示范效应,诱导更多同行群起效仿,最终形成行业逆淘汰。
直播带货行业从兴起至今不过短短几年,已然成为规模庞大的产业,交易规模超万亿元,并且保持快速增长态势。然而,直播带货行业一旦夹带少数主播及企业的逃税“私货”,游离于税管体系之外,成为逃税漏税重灾区,甚至因“税管洼地”吸纳更多企业及市场资源转向直播领域,就会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危及线下产业的发展。
值得警惕的是,主播逃税并非个人所能完成,背后有一条灰色产业链,负责其企业注册、与合作商家达成阴阳合同等系列违法操作。在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务案件中,税务部门发现李志强涉嫌策划、实施和帮助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并干扰税务机关调查。目前,税务部门已依法对李志强进行立案检查。
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要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
除了专项检查外,2020年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2020年电子商务税收数据分析应用升级完善和运行维护项目中标内容。该系统升级的方向,就是要通过更完善的大数据技术,对包括直播在内的电商产业进行常态化税收数据跟踪、分析、筛选,这也有利于查出偷逃税的各种蛛丝马迹。
随着朱宸慧、林珊珊两位网络主播被罚,直播带货这一产业被纳入监管笼子的政策信号已然明确。规范化监管将界定各环节相关人员、企业的责任边界,加速推动其合规发展。网络主播职业也不是非法暴富避风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缴清每一分税款,挣干净的钱,带合法的货。如此,直播带货行业才能形成良性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