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显示,9月14日,和番丼饭和奈良小鹿关联公司上海和家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发布虚假广告,处罚结果为罚款35万元,警告。处罚单位为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具体处罚事由为,经营“和番丼饭”和奈良小鹿两个日式简餐连锁品牌的当事人在大众点评网促销的标价存在抬高价格后再行促销,属于价格欺诈行为;奈良小鹿鳗鱼饭原料为国产鳗鱼虚假宣传为日本进口;和番丼饭在招商广告中称加盟即盈利是对预期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三项违法行为合计罚款3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