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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禁止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妨碍干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流量劫持、干扰、恶意不兼容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经营者不得直接、组织或者通过第三方,在短期内与竞争对手发生高频次交易或者给予好评等,触发平台的反刷单惩罚机制,减少该竞争对手的交易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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