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澎湃新闻记者揭书宜
7月12日,为规范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经营行为,加强网络表演内容源头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文旅部发布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
《办法》所指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是指依法从事网络表演经纪活动的经营单位,也就是行业内俗称的“主播经纪机构”“MCN机构”或者“主播公会”。也就是说,这是有关部门首次将MCN机构、主播公会纳入行政管理范畴。
该《办法》规定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的经营的基本原则和开展经营活动所需资质,也规定了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尽的资质核查业务,还有自身从事网络表演经纪活动应取得的相应资质。
此外,《办法》还规定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在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对网络表演者管理的要求、对开展经营活动人员配置的要求,以及行业协会应开展的工作。
当下,相关主管部门对网络生态治理动作不断,对网络文化和网络生态的关注度显著提升。对此,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秘书长潘燕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文化领域的内容这决定了提供给老百姓的是什么样的文化产品,所以如果不加强这方面的管理的话,就容易流入一些低俗化、一些可能违法违规的行为。而规范管理的目的其实是为了行业的长远发展。”
主播一对一管理较难,《办法》明确经纪人员配比
这是文旅部首次将MCN机构和公会纳入行政管理范畴,那么在此之前,业内对于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的管理是处于怎样的状态?有哪些未完善的管理漏洞?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秘书长潘燕表示,之前存在的问题就是疏于管理,而因为疏于管理,所以主播的经纪机构相互之间争夺资源,然后也存在对主播不负责任的情况。“有些主播的签约一味地奔着经济利益,然后经纪机构可能也觉得主播出问题我也没责任,是你主播个人责任,就不再续约就行了。”
实际上,管理部门在此前的管理中已经发现了具体的难点,由于主播数量庞大,一对一管理主播是不现实的。据《2020年中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发展报告》,截至2020年末,我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主播账号累计超1.3亿(根据23家平台汇总数据),其中日均新增主播峰值为4.3万人。
潘燕表示:“对管理部门来说,主播数量庞大,一个一个去管主播显然不是有效的管理方式,所以首先是管平台。因为内容出口是平台,那平台要尽到相应的管理责任。但是平台有的时候也冤,冤在哪呢?就是因为它已经上了很多的审核的手段,但是毕竟是每分钟都有海量的内容在上传,所以其实要抓管理还是要从源头开始,也就是内容生产者。”
潘燕认为,从政府的角度来说,现在要把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纳入管理视线,因为管理部门对线下表演的经纪机是已经有成熟的管理制度的,所以其实也是把线下的管理借鉴给线上经纪机构的管理。
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介绍,线上线下统一管理是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的核心原则,这一核心原则在《办法》具体规定上随处可见。其中之一就是首次明确限定经纪人员和网络表演者的人员配比——演出经纪人员与所签约网络表演者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00。
对于这个比例的设置,潘燕介绍道,这是根据广泛调研得来的,征求了业内各方意见,包括平台,还有一些比较主要的、相对比较规范的经纪公司等。“基本上这个比例是大家觉得可行的,也能够起到管理的作用。相比线下比如说演员的经纪公司,基本上大艺人的话,一个经纪人带一个艺人,那小一点的顶多也就是一个经纪人负责几个。那大的主播经纪公司签约的主播可能是上万甚至数万,不可能真的是做到一对一这样的服务。如果管理人员太多,也可能浪费人员。因为都是线上管理,1:100其实不是难事儿。”
经纪机构扶持主播之外,需对主播行为负责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本次的《办法》压实了一些网络表演的经纪机构要承担的责任。比方说“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当加强对签约网络表演者的管理,定期开展政策培训,讲解网络表演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内容和行为,增强网络表演者法律知识和守法意识”等。
从《办法》来看,经纪机构的需承担的责任不小。那么经纪机构和主播之间到底是怎样的关系?经纪机构能够对主播起到哪些帮助,又将如何为主播负责呢?
经纪机构能够对主播起到一定的扶持作用。“对于主播来说,如果没有签约MCN或者公会的话,获得一定的流量的关注是比较难的,而MCN、公会等于就整合了主播资源,让主播能够从平台上获得更多的支持,给主播提供更多的配套的服务,这样就更容易帮助主播获得流量的关注。”潘燕表示。
而在给予流量和扶持的同时,经纪机构也要为主播的行为担责。
“主播其实直播和短视频真正的内容生产者。那作为主播的经纪机构来说,如果你对于自己签约的主播没有尽到管理的责任、教育培训的责任来不断提升主播的从业能力,自然就很难去避免一些不好的内容出现。”潘燕分享道,“所以,通过管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来达到我们对内容生产的源头的一些规范管理,那就变成是一种可行的管理方式。”
“不管是从政府的角度,还是从行业自律的角度,以前主播出事就是主播的事,那未来的话你主播经纪机构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你的主播老出事,就说明你这个机构有问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了整个这样一套体系的话,我们认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进一步促进整个行业往规范化的方向去发展,去提升我们网络直播的内容品质。”潘燕说道。
《办法》促进主播职业化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中提及,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当提升签约的网络表演者业务能力,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邀请专业人员讲解网络表演技术、技巧、技能和从业规范,提升网络表演者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
在潘燕看来,《办法》最大的影响其实是进一步促进主播职业化发展。“其实这两年从事主播这个职业的人越来越多,我们在之前的很多次的调研当中发现,很多主播都提出来一个诉求,希望自己能够更加职业化发展,目前,主播行业越来越成熟,规模庞大,产业链分工清晰,专职主播已经成为从业者的一种常态。有责任,有未来,有规划,将是未来主播职业化的基本特征。”
本次的《办法》落实网络主播经纪机构的责任,它们要承担更多的和线下演艺人员经纪机构一样的责任,比方说主播的培训、职业规划的指导、帮助主播维权等责任。所以,对经纪机构来说,当其需要承担更多的行业责任,其经营行为必将影响行业整体发展,就需要在这方面增加专业人员,要能够为签约的主播做好服务和培训,进一步促进主播的专业度提升和职业化发展。
潘燕表示,规范管理的目的其实是为了长远发展。尤其是经过疫情这一年之后,大家也越来越发现直播短视频是跟各行各业都可以链接的一个很好的模式,这其实也是行业长远发展很好的契机。“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更要做好规范,不然就有可能反而因为内容不规范问题被束缚住手脚了。”
责任编辑:王杰
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