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雷达财经
作者:梁春富
2月23日晚,“女子车某某租乘货拉拉网约车跳车身亡事件”涉事司机周某春(男,38岁,长沙市岳麓区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货拉拉出现负面新闻,已经不是第一次。
距离从长沙23岁女孩车莎莎(化名)在搬家途中跳车身亡事件已过去17天,据媒体最新消息,2月23日上午10点,货拉拉与车莎莎家属才进行了第二次当面沟通。
目前,长沙当地警方已成立专案调查组介入调查。此外,据红网援引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消息,2月23日晚,“女子车某某租乘货拉拉网约车跳车身亡事件”涉事司机周某春(男,38岁,长沙市岳麓区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此次调查的难点在于,涉事车内并未有任何录音录像设备,货拉拉App也没有录音录像功能。当晚究竟发生了什么,难以查证。
雷达财经调查发现,成为货拉拉司机的门槛并不高。对于无车司机,需要拿着身份证和驾驶证去货拉拉门店办理入驻,签订相关协议,3个工作日之内就可以开始工作。而对于营运证、司机个人审核等则是完全不需要。
此外,货拉拉平台允许在搬运货运服务时,司机与乘客双方可自行议价,导致了一旦司机与乘客在搬运服务费上产生分歧,多是各执一词,甚至产生冲突。
对此,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向雷达财经表示,货运服务涉及财产及人身安全,货拉拉作为平台应该采取更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比如对于司机应该进行背景调查,对于车辆应该设置准入门槛,确保车辆处于正常状态,在行程中进行录音或录像,对于车辆多次偏离导航路线时应该及时介入等等。如果在此事件中货拉拉没有尽到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则应该对于女孩的死亡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涉事车辆无监控、录音设备
2月6日,车莎莎通过货拉拉平台下单搬家服务,却永远地失去了生命。事发当晚21点24分,她还在工作群发消息与同事互动,并无情绪异常,可短短6分钟后,货拉拉司机周某某拨打120和110表示车莎莎在岳麓区曲苑路从车上跳窗。
120到达现场时,车莎莎已经倒在血泊中,昏迷不醒,随后,被紧急送医抢救。不幸地是,经过四天四夜的抢救,伤势过重的车莎莎于2月10日不治身亡。
2月6日晚21点24分到21点30分,这短短的六分钟之内到底发生了什么?随着更多细节的公布,重重疑云却依旧未揭开。从媒体曝出的一则疑似车莎莎搬家视频来看,事发当晚一名身穿粉色上衣、浅色牛仔裤的女孩独自搬家,进出约10次,并无异常行为。当晚21点13分左右,女孩换上一件蓝色外套,带着宠物狗,最后一次出现在监控画面内。
摄像头清晰地记录着这位23岁年轻女孩的搬家过程,让公众得以还原真相的一角。但真相难解的关键就在于,涉事车内并未有任何录音录像设备,货拉拉App也没有录音录像功能。当晚究竟发生了什么,难以查证,平台方至今也未给出确切答复。货拉拉仅在2月21日发表声明称长沙警方对该事件的调查仍然在持续,尚未形成定性结论。
据媒体最新消息,今日(23日)上午10点,货拉拉与车莎莎家属才进行了第二次当面沟通,不过长沙当地警方表示已成立专案调查组。真相还有待警方进一步地调查。
对此,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闫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长沙当地警方成立专案组是为了对该案件进行责任划分,而目前该案最大的疑点是23岁女乘客,为啥要跳窗,司机的行车路线是否正常,司法是否有不法行为等。
货拉拉问题频发背后:司机准入门槛低安全投入不足
货拉拉出现负面新闻,已经不是第一次。
2018年,货拉拉因杭州一名司机性骚扰顾客,引发舆论热议。据报道,这位司机要求女顾客取消订单并采用微信付款,多次语言骚扰,被拒后又打电话威胁恐吓,女孩在恐惧中住酒店20天不敢回家。面对用户家属的多次投诉,货拉拉客服以“没权利加顾客微信”为由,拒绝了用户主动提供证据的要求。经过舆论发酵,货拉拉才回应称,已将该司机永久封号处理。
除此之外,雷达财经注意到,多位用户在黑猫投诉平台上表示,在使用货拉拉货运业务时经常遇到“司机私自加价且辱骂客户”、“司机让客户取消App订单线下交易”、“货拉拉司机坐地起价不加钱不拉货”等问题。
货拉拉问题频发,主要源于公司司机准入门槛低,安全投入不足。
2月23日,雷达财经致电货拉拉咨询入驻司机一事,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会安排专人联系雷达财经商议相关事宜。随后一位自称货拉拉员工的小李表示,若是无车司机,需要拿着身份证和驾驶证去货拉拉门店办理入驻,签订相关协议,3个工作日之内就可以开始工作。而对于营运证、司机个人审核等则是完全不需要,“公司能解决车辆,驾驶证对上就行”,小李称。
货拉拉App上对于入驻司机的基本要求截图
而小李的描述与货拉拉App上关于入驻司机的审核要求也并无太大的出入。货拉拉App上司机的加入条件为年龄20-60周岁;具备C1及以上驾驶执照,具有1年驾龄以上;无不良记录;并且需要提供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件信息等。
由于门槛低,缺乏安全控制,货拉拉多次曝出问题。
2017年,因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对深圳依时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处以3000元罚款。2019年,因货拉拉司机在没有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被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2019年8月21日,据贵州交通广播官方账号报道,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二大队在巡查中发现,一辆张贴着货拉拉标志的面包车正停在路边上人。经调查,得知车上5名乘客正准备乘坐该车前往西南商贸城,和驾驶员商议车费为每人10元,并且车内已放满了木凳和塑料椅子,用于方便载客。随后,执法人员按照《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规定依法对车辆进行暂扣,并安排合法车辆将乘客进行转运。
除此之外,上海交警部门也曾多次公告,称货拉拉平台车辆存在擅自将载人的面包车拆除后排座椅,改装为货运车辆的违法行为。
根据货拉拉官网数据,截至2020年9月,货拉拉业务范围覆盖352座中国大陆城市,平台月活司机48万,月活用户达720万。
据了解,面对数十万的司机群体,货拉拉实行的是一种“优胜劣汰”的考核指标,包括对新入司机进行日常培训、监管(比如准点率、拒单率、行为分以及评分)等。而所谓的日常培训实际上可以选择线上培训或者线下培训,线上培训的效果往往也并不佳。而准点率、拒单率有货拉拉系统来评定,行为分、评分则与客户的评价有直接关系,客户评分过低、因违规被扣的行为分将影响到司机的接单成功率,直白点说就少派单,甚至是不允许司机接单。
值得一提的是,货拉拉对于司机有着层层严格的评分考核,但对于安全投入方面并不多。货拉拉车内并未安装音像录制设备,货拉拉App也并无录音功能,并没有相应的安全监控。同时,货拉拉平台又允许在搬运货运服务上,司机与乘客双方可自行议价,导致了一旦司机与乘客在搬运服务费上产生分歧,多是各执一词,甚至产生冲突。在黑猫投诉平台上,也多位货拉拉司机反映平台“乱扣行为分”、“一刀切偏于乘客”,严重影响到司机的接单率。
律师:货拉拉免责条款或无效建议参考滴滴加强安全投入
而货拉拉在此事件中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闫创律师表示,货拉拉是否有责,需要依据货拉拉在整个事件中是否有过错而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23岁女乘客要求货拉拉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则需要有向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闫创还称,“货拉拉在注册协议等文件表述其仅为中介信息服务平台,为运输服务需求方和运输服务提供方提供第三方信息中介服务,且与入驻平台的司机并无劳动关系,在法律上是可以作为免责的依据的。”
“但根据《民典法》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因此,货拉拉的免责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闫创表示。
赵占领律师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司机与货拉拉平台不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货拉拉作为平台为消费者及司机提供信息中介服务。但是,因货运服务涉及财产及人身安全,货拉拉作为平台应该采取更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比如对于司机应该进行背景调查,对于车辆应该设置准入门槛,确保车辆处于正常状态,在行程中进行录音或录像,对于车辆多次偏离导航路线时应该及时介入等等。如果在此事件中货拉拉没有尽到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则应该对于女孩的死亡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赵占领还称,如果司机涉嫌刑事犯罪,则首先由其对女孩死亡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司机未涉嫌刑事犯罪,但是因其驾驶存在问题或者车辆本身存在问题(比如刹车失灵),导致女孩不得已跳窗逃生,则女孩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司机应当按照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闫创还表示:“同城货运,要加大对司机资质的审核力度,配备录音录像功能,包括异常报警等,可以借鉴滴滴的安全运营模式。目前同城货运存在的问题是主要是定价付费引起的消费者争议问题,平台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定价对司机没有吸引力,司机会想办法从消费者那里多收钱,(出现分歧)这样就会引起冲突。”
闫创还认为,司机与消费者两者的冲突是一对一的,没有第三方的参与,往往没有留下相应的证据,也就难以取证。长沙年轻女乘客的事件也希望一方面引起货拉拉对于安全问题的重视,另一方面则也能够促进监管部门加快对于货运平台安全问题的相关法规诞生。
赵占领则向雷达财经表示,交通部在网约车管理办法中规定网约车平台承担承运人责任,但是目前国内没有法律规定货运平台承担类似的承运人责任,这也是货运平台未能像网约车平台那样采取非常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的重要原因之一,至少说明对货运平台的监管也应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