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佩珍
随着第三方金融科技平台纷纷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以及互联网存款新规的出台,民营银行开始“自谋出路”,开始将此前依托第三方平台的互联网存款产品业务转移至自营平台,同时表示之前通过第三方平台购买的存款产品权益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在平台上支持查询和取款。
通过查看各大民营银行官网和官方信息发布平台,澎湃新闻观察到,近日,山东蓝海银行、安徽新安银行、无锡锡商银行先后发布公告称,此前在第三方平台开展的个人存款业务,已转移至其自营平台办理。
1月25日,蓝海银行发布公告称,蓝海银行在第三方平台(如京东金融、陆金所、度小满等)的个人存款业务,均已平移至蓝海银行自有平台正常办理,敬请下载蓝海银行APP或关注蓝海银行微信公众号进入“微银行”开立电子账户购买。同时,通过第三方平台购买的蓝海银行存款产品权益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仍可通过蓝海银行自有平台进行查询或通过原第三方平台进行查询和取现操作。
关于“第三方平台个人存款业务平移至蓝海银行自有平台正常办理”,蓝海银行客服解释称:如果现在开始购买蓝海银行的存款产品,需要在蓝海银行重新开户,此前第三方平台上的存款产品可以查询和取款。
1月26日,新安银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新安银行关于互联网个人存款业务办理的公告》也表示,前期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的该项业务,现在均可在新安银行自营平台办理。已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办理的新安银行存款,其权益不会受到影响,仍可通过平台进行查询和取现操作。
1月26日,无锡锡商银行也发布了《关于互联网个人存款业务升级的公告》,但此后又删除。
今年1月15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消息称,银保监会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依法合规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不得借助网络等手段违反或者规避监管规定,且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总体上《通知》较为严格:一是将商业银行互联网定期存款业务严格限定于自营网络平台(官网、手机银行等);二是要求地方性银行开展互联网存款业务应立足于服务已设立机构所在区域的客户。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此前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也表示,对商业银行来说,这意味着非自营互联网渠道受限,除了传统的购买操作,产品展示、营销宣传也被禁止,意味着商业银行必须提升自身的独立性。
此外,《通知》还要求,在通知印发前,商业银行已经开展的存量业务到期自然结清。相关商业银行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客户沟通解释工作,稳妥有序处理存量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