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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龙”变身“屠龙者”?逃离科技行业的她成了一名反垄断研究员

“恶龙”变身“屠龙者”?逃离科技行业的她成了一名反垄断研究员

据报道,狄娜·斯里尼瓦桑(Dina Srinivasan)如今是一名反垄断研究员,她的工作为针对大型科技公司的新一轮垄断诉讼奠定了基础。但是,在三年前,斯里尼瓦桑曾是科技行业的一名数字广告高管,对自己的工作感到厌倦,对行业的黯淡前景心有忧虑。

斯里尼瓦桑说:“看上去,Facebook和谷歌将是赢家,而其他所有人都将注定失败,连翻盘的机会都没有。那时候,大家似乎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

因此,她辞去了在全球最大广告代理公司WPP的工作,然后重新拾起她自耶鲁大学学习法律以来未曾触碰过的事业:撰写法律论文。

虽然没有相关的学术背景,但斯里尼瓦桑对数字广告领域有深入的了解,阅读过大量经济书籍。她撰写了一篇论文,提出一个新颖的理论:Facebook以提供免费服务的方式,获取越来越多的个人数据,进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今年,她在另一篇论文中指出,谷歌在广告技术领域的垄断地位,使得该公司得以进行自我交易和内部交易,而这种交易在华尔街本是违法的。

她的论据重塑了企业反垄断思维,而且她提出观点的时机恰到好处。

联邦监管机构和各州总检察长已经对科技巨头拥有的未加以约束的影响力感到日益不安。但是,由于公司及其竞争市场的复杂性,如何针对科技巨头提起诉讼始终是一个难题。指控这些公司正在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也站不住脚,因为他们提供的大多数产品都是免费的。

“她的工作使得决策者得以阐明他们的想法。他们一改从前瞻前顾后的混乱状态,如今可以清楚地说明他们担忧的具体内容。”经济学家、纽约大学教授托马斯·菲利彭(Thomas Philippon)说,“毫无疑问,她的工作极具影响力”。菲利彭曾研究过企业权力集中化的问题。

这二十年来,科技巨头们渐渐积累起更多权力,又涉足新的业务领域并吞噬竞争对手,而美国的监管机构在反垄断执法上却显得束手束脚。但是最近几个月,人们对科技行业最有权力的公司所拥有的巨大影响力日益表现出的担忧,引发一系列反垄断诉讼,其中三项诉讼指向谷歌,两项指向Facebook。

随着法律论据逐渐成型,一个事实也越来越清晰:这些诉讼中,皆有斯里尼瓦桑的论述痕迹。

本月初,纽约州总检察长利蒂希娅·詹姆斯(Letitia James)牵头多个州总检察长对Facebook发起诉讼,指控该公司以收购竞争对手的方式非法打压竞争。在提起诉讼时,詹姆斯指出,消费者为降级的隐私保护付出了代价。消费者损害这一概念,是斯里尼瓦桑在她的论文——“针对Facebook的反垄断案”中,重点讨论的问题。

除此之外,德州和其他九个州也于上周针对谷歌发起反垄断诉讼。该诉讼中提出的多个利益冲突,与斯里尼瓦桑发表于《斯坦福技术法律评论》上的论文“为什么谷歌主宰广告市场”中提及的利益冲突相一致。该诉讼称,谷歌控制了数字广告渠道的方方面面,并以此优先利好自己的服务,谷歌的这种行为,好比“同时在棒球场上扮演了投球手、击球手和裁判员的角色”。

如此巧合有充分的理由。9月份,斯里尼瓦桑担任德州总检察长办公室律师团队的技术顾问,协助调查谷歌。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凭借她对经济和广告市场的了解,她不单只是一名技术顾问,并且在起草诉讼文件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德州总检察长肯·帕克斯顿(Ken Paxton)在一份声明中说:“狄娜是我们团队不可分割的一员,尤其在我们试图敲定诉讼的最后几个月,她给了我们莫大的帮助。狄娜为整个工作贡献巨大,我们非常有幸能得到她的协助。”

法院如何看待斯里尼瓦桑的法律论据仍有待观察。Facebook已经表示,对该公司处理隐私和有害内容的方式提出担忧,这一点非常重要,但不属于反垄断问题范畴。谷歌则表示,德州牵头发起的诉讼“不具备事实基础”且“毫无根据”。

随着监管机构日益关注科技巨头,他们需要依靠斯里尼瓦桑等在职和离职的内部人士的帮助,在将二十世纪的竞争法应用于二十一世纪的技术和市场时,提供必要的专业经验。

对于40岁的斯里尼瓦桑来说,转行成为反垄断研究员终于让她将自己在耶鲁法学院所学的知识学以致用。在耶鲁法学院的时候,她对竞争法产生浓厚的兴趣。她在2016年撰写的毕业研究论文写道,全美房地产经纪人协会的规定相当于该协会成员之间的一个非法阴谋。

从法学院毕业后,她创办了一家公司,帮助当地企业有效地购买互联网广告。2012年,她把技术出售给WPP的一个部门,并加入当时的WPP子公司Kantar Media,担任高管。

斯里尼瓦桑说,2014年6月,Facebook宣布其将开始在互联网上(包括Facebook之外的网络)跟踪用户的行为,以加强其广告针对性。看到这个消息后,她似乎忽然想明白了一些事情。虽然她的同事们认为这个消息对广告主来说是一个重大突破,但斯里尼瓦桑觉得,这代表着自由市场的失败。

她记得当时自己的想法是:“谁同意让一家公司在整个互联网上跟踪自己的行为?他们之所以可以这么做,全是因为他们拥有垄断的权力,从而可以做一些明显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情。”

2017年,离开广告界之后,她花了一年时间去研究和撰写“为什么Facebook是垄断企业”这篇论文。论文完成后,她向大约十几个法律评论网站提交了自己的文章。令她惊讶的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法学院下的《伯克利商法杂志》同意发布她的论文。斯里尼瓦桑说,得知这个消息,她激动得热泪盈眶。

监管机构很快便注意到她的这篇研究Facebook垄断的论文。2019年3月,也就是论文发布后的一个月,众议院反垄断小组委员会民主党主席大卫·西西里恩(David Cicilline)致信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援引斯里尼瓦桑的论文,敦促该机构对Facebook进行反垄断调查。纽约州总检察长随后也邀请她,和律师讨论她的论文。

今年,她又在发表于《斯坦福技术法律评论》的论文中,将矛头指向在线广告领域的另一个科技巨头:谷歌。她在文章中解释了在线广告交易世界的复杂性。在这里,展示广告的买卖发生于一瞬间。斯里尼瓦桑说,谷歌几乎统治了这些市场的方方面面,既充当买家又充当卖家,同时还经营着最大的交易平台。

虽然其他电子交易市场——如金融市场——都受到严格的监管,以防止利益冲突以及和速度与内部信息有关的不公平优势,在线广告交易则在很大程度上不受监管。她说,谷歌的主导地位抬高了广告价格。在德州牵头的多州诉讼中,这一概念被称为“垄断税”。

犹他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马歇尔·斯坦鲍姆(Marshall Steinbaum)评价斯里尼瓦桑的两篇关于谷歌和Facebook的文章说,关注竞争政策的传统经济学家也对这些公司或科技行业做过大量研究。但与有所这些其他研究相比,她的论文对最近提起的反垄断诉讼影响更大。

斯坦鲍姆说:“她的论文非常清楚地阐述了平台的实际行为及其竞争意义。它们对执法人员非常有帮助,而且这些见解也明显是来自熟悉行业和事实的业内人士。”

如今,斯里尼瓦桑是耶鲁大学反垄断研究小组的一名研究人员。她正在试图弄清楚下一步该怎么做。去年12月,她通过了加州律师资格考试,还打算修读一个经济学博士课程。一直到今年9月份的这一年多时间里,她一直在News Corp担任顾问,为该公司提供反垄断建议。

斯里尼瓦桑说,她很高兴大家愿意阅读她的文章。她说,自己仍觉得是反垄断学术圈的局外人,但是传统学术背景的缺乏恰好可以让她从不同的角度去看问题,并提出新的思路。

她说:“这可以让我打破常规去思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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