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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奇艺切割会员权益,终审被判违约!

原标题:爱奇艺切割会员权益,终审被判违约!当庭提供几十个热门App为它“作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湘江

爱奇艺超前点播庆余年被告案终审判决来了,维持原判。

▲今年6月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会员诉爱奇艺《庆余年》超前点播案进行宣判。判决引发网友热议,被刷上热搜。

▲今年6月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会员诉爱奇艺《庆余年》超前点播案进行宣判。判决引发网友热议,被刷上热搜。

1. VIP用户质疑“付费超前点播”违约会员协议已单方面变更

事情还得从2019年6月19日说起。

当天,冲着爱奇艺公司所承诺的“免广告、自动跳过片头广告”的会员特权,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声威付费成为了爱奇艺黄金VIP会员(365天年会员)。

爱奇艺切割会员权益,终审被判违约!

2019年12月,吴声威使用黄金VIP会员观看爱奇艺热播剧《庆余年》时,发现剧前仍然需要观看“会员专属广告”,且须点击“跳过”方可继续观影。

同时,爱奇艺公司在VIP会员享有的“热剧抢先看”权利基础上,以单集支付3元的方式,为愿意缴费的VIP会员,提供在VIP会员原有观影权之上,得以提前观看该影视剧剧集的机会。

爱奇艺切割会员权益,终审被判违约!

吴声威还发现,《爱奇艺VIP会员服务协议》内容已被爱奇艺公司单方面更改。他认为,“付费超前点播”服务模式违约,变相侵害其“热剧抢先看”黄金VIP会员权益,“VIP会员协议”存在多处违反《合同法》的格式条款,应属无效。

吴声威向北京市互联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爱奇艺“付费超前点播”条款无效,恢复“免广告、自动跳过片头广告”的黄金VIP会员权益。

爱奇艺切割会员权益,终审被判违约!

2.一审法院认为“付费超前点播”,切割了“黄金VIP会员”权益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认为,依靠互联网技术,视频平台基于消费意愿推出的“会员制”服务模式,已为社会公众所接受。在此基础上,深挖需求,贴合用户,催生差异化、配适型的个性化服务,并由此探索新的视频排播方式,本无不妥。

但法院认为,爱奇艺公司的“VIP会员协议”中部分内容违反《合同法》第四十条关于格式条款效力的强制性等规定,该部分条款因此无效。爱奇艺平台依据单方变更合同的条款,在涉案电视剧的播放过程中,推出“付费超前点播”服务,是对其“热剧抢先看”会员权益完整性的切割,损害了黄金VIP会员的提前观剧权益。

爱奇艺切割会员权益,终审被判违约!

2020年6月2日,爱奇艺“付费超前点播”被诉一案宣判:爱奇艺公司的《爱奇艺VIP会员服务协议》部分无效;在原告吴声威购买会员服务后更新的“付费超前点播”条款对其不发生效力;爱奇艺公司向原告吴声威连续15日提供爱奇艺平台“黄金VIP会员”权益,使其享有平台已经更新的卫视热播电视剧、爱奇艺优质自制剧的观看权利,赔偿吴声威公证费损失1500元。

爱奇艺切割会员权益,终审被判违约!

判决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核心问题不是收费而是临时收费;还有网友表示,平台不要玩文字游戏“收割”消费者。

3.涉诉导言条款是否无效,二审法院审理认为:爱奇艺通过格式条款的形式,排除对法律强制性条款的适用,这一安排设计限制甚至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意图明显,属于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爱奇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以下用户协议“导言”条款是否有效是双方争议的焦点:

“双方同意前述免责、限制责任条款不属于《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即您和爱奇艺均认可前述条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您不会以爱奇艺未尽到合理提示义务为由而声称协议中条款非法或无效。”

法院审理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格式条款有特别规定的,应该适用该特别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于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考虑,对格式条款无效情形作了特别规定,即格式条款中存在“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

爱奇艺切割会员权益,终审被判违约!

爱奇艺涉诉导言条款拟制格式合同提供方已尽到提示义务,并约定排除适用《合同法》第四十条法定无效的规定,其意图在于通过格式条款的形式排除对法律强制性条款的适用,这一安排设计限制甚至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意图明显,属于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

4.爱奇艺增加“付费超前点播”条款,二审法院判定违约

爱奇艺公司增加“付费超前点播”条款是对格式合同的变更,“付费超前点播”条款赋予了黄金VIP会员付费超前观看剧集的权利,这一变化实质上变相将黄金VIP会员再次进行分级,吴声威所享有的“不用再等待蜗牛般的更新速度,其他人还在等待更新时,你已看完大结局”的权益变为了“通过额外付费可以获得更快观看剧集的权益”。

▲吴声威提供的证据截图

▲吴声威提供的证据截图

这一变化实质上是减损了黄金VIP会员的既有权利,因此“付费超前点播”条款限制了吴声威的权利,对于吴声威而言是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因此“付费超前点播”条款不应纳入单方变更条款的调整范围内。

二审法院指出,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作为格式合同的提供方可以制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单方变更条款,但是单方变更权的行使应以基于提升用户体验、适应技术革新等实现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与用户之间共赢为目的,而非限制或者减损用户的实质权益。

5.爱奇艺公司主张继续使用服务即视为同意,还以行业惯例为由列举了数十个热门App的会员或用户服务协议、热门网站服务协议条款

爱奇艺公司主张,吴声威继续使用黄金VIP会员服务的行为,应视为其已经同意“付费超前点播”条款是对合同的变更。

二审法院就此审理认为,爱奇艺公司在黄金VIP会员不同意“付费超前点播”服务时并没有提供退还VIP会员费等解除合同的救济途径,也就是说上述条款约定不同意变更可以行使解除权,但实际并未提供解除权行使的有效途径,因此这种约定属于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情形,应推定为未变更。

《中国消费者报》了解到,一审和二审过程中,爱奇艺公司强调“涉案VIP会员协议”符合网络服务特性和行业惯例,并列举数十个热门APP的会员或用户服务协议或者热门网站服务协议条款予以佐证。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惯例是一种经济上节约、法律上又合法的行为模式,只有符合既便捷又合法的惯例,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认为“涉案VIP会员协议”是否符合网络服务特性并形成行业惯例,并不是以已经存在、用得多作为判断标准,而应以符合法律规定、维护各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具有行业一致性、符合行业发展方向为判断标准。

▲判决书截图

▲判决书截图

2020年12月9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爱奇艺切割会员权益,终审被判违约!

6.吴声威律师认为判决拖到今天意味着去年12月在超前点播前开通会员的用户都已经到期,已经无法再复制他的胜诉判决

“虽然爱奇艺的二审没有翻案,但是将判决拖到今天生效,已经达到了他们的目的,因为从今天开始,所有的在超前点播前开通会员的用户都已经到期,你们已经无法再复制我的胜诉判决。”12月15日,吴声威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采访时这样说。

吴声威分析说,今年6月,如果爱奇艺不上诉,一审判决生效,那就意味着上亿的会员用户都可以模仿我的诉讼拿到同样的判决书。爱奇艺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唯一的办法就是上诉,即便败诉,也要将判决生效的时间推后。

“在诉讼过程中,爱奇艺方面确实提供过补偿调解方案,但最终我还是选择了初心。或许这也是我起诉的意义,律师的职业已经足够给我带来满足我生活的收入,这种意外收入本就不属于我。”吴声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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