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消息,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支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单位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因未按规定落实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未严格落实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制度;未严格落实档案管理制度;未完整留存受益所有人核实资料,被处罚款26万元。
同时,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单位呼和浩特市分公司总经理王慧颖对上述行为负责,被处罚款1万元。
据了解,钱袋宝是美团点评全资控股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服务于美团点评自身业务及其合作伙伴提供支付解决方案并提供相应服务,钱袋宝也被称作“美团支付”。
公开资料显示,钱袋宝成立于2008年11月,是国内首批获得由央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之一。钱袋宝支付牌照的许可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等业务。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