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护外卖骑手权益需企业、社会和法律协同发力
行业观察
适应是前提,这并不意味着不改善,而是要在适应的基础上,积极采取多种手段去改善。
近日,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迅猛发展,采取多种手段,维护好快递员、网约工、货车司机等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
这段论述,指出了提升骑手、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的合法权益的方法论与新思路。
提升骑手、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的合法权益,首先,是要适应新业态。新业态往往伴生新型的劳动关系、数据关系,这是它们存在的基础,只有承认、适应这些关系,新的业态才能生存、发展。相反,如果不承认这些基础,通过监管去抑制、甚至消灭这些新型关系,那么,新业态也随之不复存在。
骑手等新业态中的岗位,工作强度不低,有时候还会遇到客户为难,但仍然对很多年轻人有吸引力。因为在收入有保障的前提下,上班时间灵活,时间自由。根据美团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骑手每天工作的时间长度分布,59%的骑手在4小时以下,近6成的骑手工作之余有其他工作的时间。显然,一旦在法律关系上,他们成为雇佣员工,就不可能每天只工作4小时。这就意味着这份工作最大的吸引力消失了。所以,看起来,加重科技工作义务,是在为劳动者说话,但实际,是在消灭这个岗位,最终伤害这个群体的工作机会。
所以,适应是促进新业态、促进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的前提。当然,适应是前提,这并不意味着不改善,而是要在适应的基础上,积极采取多种手段去改善。
对新业态来说,技术手段是必不可少的。目前,各个平台都在推动智能送餐柜、智能送餐机器人。在未来,以自动驾驶为基础、智能机器人为中转、智能送餐柜为终端的智能送餐体系,或许可以极大地减少骑手的工作量,甚至在将来,把骑手变为智能系统中的辅助性支持岗位。
市场经济的发展,从最初的羊吃人,到后期劳资矛盾的缓和,再到如今“社会企业”概念的提出,逐渐走向和谐与均衡。这是一个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过程。在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上,这一规律同样成立,最初激烈而残酷的竞争,会逐渐转向业界共同秉持“科技向善”(technologyforgood)理念。科技并不必然只是提高市场效率,它也会带来更大的市场公平与和谐。
技术的发展需要时间,而且,技术与算法还不能覆盖整个工作流程的全过程,只有骑手本人,才是最直接、最能动的因素,所以,只有把骑手纳入技术流程,才能实现有温度的技术。市场的确也在做出这方面改进,美团的“同舟计划”就举办了53场骑手恳谈会,特聘100多名骑手作为“产品体验官”,收集、吸纳骑手在工作、生活、职业发展等角度的意见,然后反馈到工作流程、算法中去。某种程度上,把骑手作为能动的因素,纳入整个技术过程,让骑手参与到管理中,这就是技术与人性的相互“适应”。其本质则是市场自身进化,响应社会期待,完善自身问题,更全面地平衡各方利益。
还有一个必不可少的途径是社会意识的改变。骑手奔波在餐饮店与客户之间,是一个高强度处于社会环境中的工作,每天要与餐厅服务员、交警、路人、保安、客户等人打交道。想办法提升社会对骑手的认知与尊重,也有利于保障骑手的合法权利。
外卖骑手的境遇,只不过是众多新型劳动关系下劳动者的一个缩影。如何保护新型劳动者权益,也是法律要给出的一道必答题。法律作为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利器,应及时跟上劳动关系日益新型化的时代步伐,释放出保护新型劳动权益的法治正能量。
□刘远举(财经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