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套路贷”是一种民间借贷?别犯傻,它的本质就是以“套路”诈骗害人
江曾培/上观新闻
“套路贷”的本质就是以“套路”诈骗害人。
近日,上海浦东、嘉定、普陀等多个区,相继查处与审理宣判了一批“套路贷”案件,依法惩处了犯罪分子,形成了对“套路贷”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
“套路贷”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乃至暴力、威胁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套路贷”犯罪属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打击对象。
有人认为,“套路贷”也是一种民间借贷。这是一种错误理解。民间借贷的出借人是为了到期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收回本金并获取利息,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不会在签订、履行借贷协议过程中实施虚增借贷金额、制造虚假给付痕迹、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行为。而“套路贷”则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采取一系列诈骗手段,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以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为目的。“套路贷”,跟平等主体之间基于自愿而形成的民事借贷关系有着本质区别。说白了,“套路贷”的本质就是以“套路”诈骗害人。
“套路贷”的出现和发展,反映了当下许多诈骗勾当的“升级”。它不再是小打小闹,东一榔头、西一棒头式零碎进行,而是形成体系性的“套路”,被害人一旦被“套”,往往只能随着“套”向下滑,难于解“套”。因此,在反“套路贷”的斗争中,除了必要的法律惩戒外,更重要的是提升人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提高对当下社会各式诈骗“套路”的防范与警惕,从而从源头上遏制此类黑恶行为的产生。
拿以受害者众多的以推销保健品为名的诈骗和谋利来说,虽然不是“套路贷”,但也都是用了“套路”的。他们首先是诱之以利,打”免费牌”。什么免费听讲座、免费体检啊,免费送油、送米、送鸡蛋等等,用小恩小惠把老人“勾住”后,再一步步推销他们所谓包治百病的保健品。接着是动之以情,打“感情牌”。对老人不停地叫奶奶、爷爷、阿姨、阿叔,嘘寒问暖,看来比儿女还亲,这对一些独居老人来说,更会感到一种温情,从而产生好感,信了他们。然后再吓之以病,打“恐吓牌”。老人经过他们免费体检,都被告知有这样那样的疾病,不注意可不得了啊,而他们的保健品正是可以防治这些疾病的良药。人总是把命看得比钱重要,被这些所谓“专家”“专业检查”一吓,老人遂乖乖地入了他们的圈套。由此可见,时下要如鲁迅所说的那样“防被欺”,一定要重视破“套”而出。
“套路”一词,本有不同的含义,可以表示“成套”“成系统”的意思,更多见的是指引诱人受骗上当的“圈套”。《西游记》中白骨精设下圈套迷惑唐僧,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唐僧还责怪他,老孙说:“师父,我若来迟,你定入他套子,遭他毒手。”《水浒传》中的武松为张都监所设计收监入牢,武松恨恨地骂他:“今天做成这个圈套捉弄我。”可见,坏人与不法之徒是常用害人的套路来“圈”人“套”人的。全社会应提高警惕,加强识“套”破“套”,减少在此类黑恶“套路”上吃亏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