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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传播“冷热不均”,该如何评判网约车的安全?

澎湃首席评论员 沈彬

两起事件又一次把滴滴推向了舆论的中心。

3月24日凌晨,常德市江南城区发生一起命案,嫌疑人杨某淇因为悲观厌世无故杀害一名网约车司机。当天晚上,滴滴方面做出声明:正全力配合警方展开调查工作;同时,协助家属料理后续事宜并将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同时还强调称:“滴滴持续利用科技手段保证行程全程有记录、可追溯,平台内刑事案件的破案率为100%。”

新浪微博的CEO王高飞@来去之间,在转发这段话时加了一段意味深长按语:公众确实需要时间来接受网约车带来的冲击……即使同样的案件发生率,网约车“破案率100%+当天破案”也就意味着所有案件都是“热案”,给公众的冲击最大,而不是很多出租车那种很久才破案的“冷案”。

理论上说,个案不应被标签化和扩大化,但现实却是因事件的“热度”不同、传播力度的不同,而形成信息碾压之下的认知偏差,导致盲人摸象的局面,不理性的舆论倒逼出更糟糕的局面。这是在新媒体传播时代需要警惕的,特别对于很多身处于信息茧房里的人来说。

还有另一起事件,3月21日下午,有网友发帖称: 广州一法院女书记员打滴滴时被杀害,并绘声绘色地称“挺好看的一个姑娘,可惜了”。但是不久,警方就做出了权威通报:凶手实为广州某出租车公司司机谷某(男,35岁,重庆市人),已被抓获,凶手并非滴滴司机。

然后,用网友的话来说,如果滴滴平台杀人,就能引发舆论惊涛骇浪,而出租汽车司机杀人只换来“某出租车公司”的信息。这一冷一热之间意味着什么呢?

首先,从传播的角度来说,鲜活的个案、个体的悲剧,远比冷冰冰的统计数据、官方通报更能调动人们的情绪,加深公众的恐惧。特别当受害者是年轻女性,死者生前在社交平台上的照片等个人信息被爆光后,容易形成舆论的长期热点,强化事件的负面影响。而传统出租车案件因为破案较慢,也没有太多的细节得到披露,就形成了@来去之间所说的“冷案”局面。结果就产生了一个悖论:破案越快、案情越透明,负面传播就更广泛,就觉得更不安全。

其次,网约车和出租车不是一个时代的产物,网约车是基于电子派单、电子支付、手机定位的“互联网+”产物,通过评分、支付、停单等手段对司机形成硬约束,其制度上当然要比传统出租车先进,在技术上更安全,这也就是滴滴强调的“破案率100%+当天破案”,但,公众对新兴业态却有着远高于传统业态的期待,这反而让网约车安全问题的“心理落差”更大。

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网络约车与传统出租车服务过程中犯罪情况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通过对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刑事一审审结案件的数据进行统计,发现网约车发案率远低于传统的出租车。网约车司机每万人案发率为 0.048,传统出租车司机每万人案发率为 0.627,传统出租车司机案发率约为网约车的 13 倍。

谈出租车的案发率比网约车高,不是要搞“比烂”思维,也不是为网约车的“存在就是合理”打掩护。公众对网约车的期待,是希望有一种出租车之外的新型交通方式,对它公众有着远高于普通出租车的期待。

但是,公众对网约车还该有一个理性的态度,特别在传播影响力“倒挂”、极端性表达更“吸睛”、“信息回声壁”的传播局面之下,很容易掩盖真问题,将个案标签化、扩大化。网约车该有的安全“紧箍咒”也绝不能放松,但是应该厘清事实,不能因噎废食,被舆论情绪化所裹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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