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中国视协发布关于组织第31届中国电视金鹰奖参评工作的通知,宣布2022金鹰奖评选启动。根据通知,本届金鹰奖分电视剧、电视纪录片、电视综艺(文艺)节目、电视动画片四类(均包含网络视听作品),各类别电视作品奖和创作单项奖共20个,严禁有违法失德的从业人员及其作品参评金鹰奖。申报参评作品须为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制作单位制作并获得相应发行许可,于2020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在地级市(含)以上电视台或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首次播出过,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播出要求:
1、电视剧:(1)在规定时限内在中央电视台播出过;(2)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2家省级卫视频道播出过;(3)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4家省级地面频道播出过;(4)在规定时限内在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上线播出过。
2、电视纪录片、电视综艺(文艺)节目、电视动画片:(1)在规定时限内在中央电视台或省级卫视频道播出过;(2)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2家省级地面频道播出过;(3)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3家地(市)级地面频道播出过;(4)在规定时限内在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上线播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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