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治日报评“吴亦凡事件”通报:法律是一切蝇营狗苟的“照妖镜”
本文转载自法治日报
7月22日晚,北京警方通报“吴亦凡事件”,这场曾经搅动全网的“互撕决战”,有了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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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通报内容可概括为四点:
双方发生性关系,属实;都美竹与网络写手共同策划发帖,属实;事件背后另有诈骗人员“操纵”,已被刑拘;有关吴亦凡被举报“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及其他行为,仍在调查。
孰是孰非,正在慢慢浮出水面。闹剧虽未完全尘埃落定,但警方及时简明的通报再次证明:法律是一切蝇营狗苟的“照妖镜”,对准甚嚣尘上的纷杂舆论,使其褪去层层遮蔽,显露真相。而这真相之中,行为放纵者、恶意炒作者、欺诈行骗者,势必无一例外,终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除此之外,“瓜“吃了这么久,如今回看“吴亦凡事件”,我们究竟看到了什么?
从关注八卦到呼吁司法介入,互联网舆论秩序越来越理性。对于“吴亦凡事件”,网民始终在等一个真相,一个经过了警方调查和法律检验的真相。汹涌的网络民意,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和越来越理性的追星态度。这也在提醒,亦真亦假的网络世界里,不能盲目跟风、妄加评判,在“吃瓜”中混淆是非。
从娱乐吃瓜到网络混战,涉法的事还是要法律来管。倘若没有司法的及时介入,不知这场互爆互捶的网络论战会持续多久,还会爆出多少真真假假的“猛料”。娱乐圈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也不是肆意宣泄情绪的地方,不管是吴亦凡还是都美竹,或者是已被刑拘的诈骗人员,谁都别妄想在法律面前拥有“特权”,谁都别试图挑战法律的底线。再完美的谎言,在法律面前都不堪一击。
从潮流偶像到跌落神坛,明星艺人要守德更要守法。几天来,人们一直在说“把做明星的门槛提上来”。做艺先做人,做人德为先。身为公众人物,更要爱惜身上的羽毛,带头遵纪守法。让艺德配得起“明星”的桂冠,并自觉接受大众审视,担得起责任,经得起考验。当然,明星艺人如若触犯法律自有法律严惩;在不触碰法律底线的基础上,如若违背公序良俗并造成恶劣影响,行业自律惩戒也绝不会手软。
如今,“吴亦凡事件”的相关事实还有待进一步查证公开。再大的“爆款新闻”,它的热度总会散去。在“吴亦凡事件”的新闻成为互联网上冗余的数据后,“吃瓜群众们”早已经明白了一个质朴的道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厘清真相,法律是最有力的定音锤。无论是谁,违法必惩!这也许是这起大新闻存在的更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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