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发布案件通报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记者(卢扬胡晓钰)5月5日海淀法院官网消息,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触媒创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数字简史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
原告爱奇艺公司诉称,在经营“爱奇艺”网站过程中,会在合法范围内由其计算机系统实时统计、记录“爱奇艺”网站中各个视频的访问者IP地址、访问量、点赞量、评论等信息以及“爱奇艺号”用户上传的视频播放量、粉丝量等数据,以此剖析各视频、各“爱奇艺号”用户的受欢迎程度、访问者喜好等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触媒创想公司与数字简史公司为关联公司,二公司利用各种技术手段,通过共同的销售人员,为第三方提供针对“爱奇艺”网站视频刷量服务、“爱奇艺号”用户粉丝刷量服务等非法行为,由此制造了大量虚假的“爱奇艺”网站视频内容访问量、制造了大量虚假的“爱奇艺号”用户粉丝。
据称,触媒创想公司和数字简史公司在对外从事刷量、刷粉丝业务过程中,按照播放量60-65元/万次、粉丝量0.1元/个、点赞量0.05元/个、评论数1元/条的收费标准报价,二公司以销售人员或者数字简史公司名义,对外收取报酬。
公开信息显示,触媒创想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19日,主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数字简史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17日,主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开发、数据处理等。数字简史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原股东之一为触媒创想公司法定代表人,后于2018年12月21日变更。
爱奇艺方面认为,触媒创想公司和数字简史公司从事的非法行为,会导致爱奇艺公司服务器的负担在短时间内剧增,相关视频访问量急速提高,使得爱奇艺公司无法统计、分析、显示真实的视频访问量、粉丝、点赞及评论等各项重要数据,破坏了爱奇艺网站的正常运行,降低了爱奇艺公司合作方、用户、社会公众等对爱奇艺公司提供的统计、显示数据的信任度,也会给爱奇艺公司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爱奇艺称,触媒创想公司和数字简史公司行为损害了爱奇艺公司的经济利益,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而且严重扰乱了整个视频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严重违背了基本商业道德。
据北京商报记者了解,爱奇艺曾于2018年4月将杭州某信息科技公司诉至法院,是国内首例因视频网站“刷量”而引发的不正当竞争案件,最终爱奇艺获赔50万元。2018年9月爱奇艺宣布全站的前台播放量显示关闭,综合用户讨论度、互动量、多维度播放类指标的内容热度,逐步代替原有播放量显示。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爱奇艺诉触媒创想等索赔一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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