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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重定价周期可调整,什么时候享受最新利率?银行公告

10月31日,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等六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发布公告,将从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红星新闻记者当天从各家银行公告中了解到,从11月1日起开始受理关于加点值调整的申请,不晚于11月15日开始受理重定价周期调整的申请。

只能调一次!重定价周期最短3个月

对大量存量房贷客户而言,大家更关心的可能是重定价周期的调整。按照银行的公告,将不晚于2024年11月15日开始接受申请。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中行是11月1日开始,邮储是11月7日开始,工行、建行、农行和交行是不晚于11月15日。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在办理成功当日生效。

对于重定价周期,六大银行的公告明确取消了原来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贷款人可以选择调整为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据了解,存量房贷调整重定价周期后,原贷款合同每年1月1日重定价的,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确定的对应月份的1日为重定价日;以贷款发放日对月对日重定价的,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和贷款发放日期确定的对应日期为重定价日。

举例说,如果你原来的合同就是约定的每年1月1日调整,那么从明年1月1日起就可以享受到最优惠的贷款利率;如果你的合同是根据贷款发放日来约定的,比如是5月18日,按照之前的约定,就必须等待一年,也就是明年5月18日,参照当时的LPR来确定最新房贷利率,但如果你这次申请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若以11月15日银行审核并通过为例,到明年2月18日就可以参照当时的LPR来享受最新贷款利率,比原合同提前了三个月。

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在整个还款周期里,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这也意味着,如果贷款人认为未来贷款利率将下行,那么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就可能更早地享受到LPR下调带来的优惠;如果贷款人认为未来贷款利率将上涨,那么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保持为一年,自己的房贷利率跟随LPR上涨就可能会更晚一些。

11月1日起可申请调整加点值

除了重定价周期,这一次的调整还涉及加点值。当存量个人房贷的利率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个基点时,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为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且不低于重新约定时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下限(如有)。

计算公式为: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人民银行公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上季度各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的算术平均值。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以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利率政策栏目公布的为准。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从11月1日起,各家银行就开始接受符合条件客户的加点值申请,办理成功后,立即生效。

无论是加点值,还是重定价周期,客户都可以通过各家银行的手机银行、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自助办理。

责任编辑:陈建瑞SN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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