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原党委委员李钢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钢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反生活纪律;丧失纪法底线,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申报项目补助资金、拨付项目款和承接项目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钢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钢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