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川县纪委监委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督导调研过程中,发现灵川镇甘棠村集体所有的甘棠矿粉厂2个门面租金近20年未变,且远远低于市场价格,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对此,该县纪委监委对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灵川镇纪委对甘棠村制发整改提示函,推动甘棠村借助“广西农村集体资产线上交易平台”公开竞价、重签合同,使2个门面年租金分别上涨3000元。
桂林市拥有170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总资产约160亿元,截至2023年底,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68亿元,是群众身边“微腐败”的易发高发区。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深入县(市、区)和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开展实地督导调研,建立工作例会、联系协调、数据分析通报、约谈问责等机制,推动强监督、强监管同向发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
5月16日至17日,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组成联合督导调研组,赴平乐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督导调研。通过座谈交流、查阅台账、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平乐县农业农村局、3个乡镇以及3个行政村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交易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资产登记不全面、会计核算不完整等4类21个问题,以清单形式当场反馈、督促整改,并函告平乐县委、县政府系统施治,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村集体资产有多少、资源分给谁、资金用在哪,一直都是群众关注的焦点。此前,灌阳县文市镇纪委接到群众关于达溪村账目好几年没有按规定清算和公示的问题反映,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核查,发现达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蒋某某于2021年至2022年期间,未按照村财镇管制度相关规定将财务收支及时清算并如实向村民公开,侵犯了群众知情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最终,蒋某某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针对村务公开不及时不透明等问题,文市镇纪委向达溪村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该村对两年来的账目进行清算并公示,同时联合镇村财镇管办对全镇21个村“三资”管理情况进行起底摸排,发现问题11个,督促镇集体经济办指导各村开展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成功追回村级集体经济投资本金105万元。
象山区纪委监委在查办案件中,发现农村集体“三资”存在底数摸排不彻底等问题,通过提醒谈话、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压实该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责任,并委托第三方对辖区41个自然村资产进行独立审计,目前已审计39个,推动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清查和定期报告等制度6项。
“我们坚持‘室组局’联动,督、惩、治三管齐下,既通过抓早抓小防‘未病’,又督促责任落实改‘通病’,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现清家底、清权属、清债务、清合同、清账目,规范资产交易、规范账目管理、规范收益分配、规范公开公示、规范日常监管‘五清五规范’,有效看住国家资产、集体财产。”桂林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桂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