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证监会发布《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离职人员监管规定》),新规将于10月8日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首个对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最全面、最集成的监管规定。
证监会离职人员入股企业,一直以来都是市场和投资者高度关注的问题。2021年5月,证监会已经发布过《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以下简称《2号指引》),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2号指引》要求中介机构穿透核查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股东,存在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在禁止期内入股等不当入股情形的,必须严格清理。此次,《离职人员监管规定》对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的要求更加严格,在旧版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多项“升级”。《离职人员监管规定》意在从严从紧整治政商“旋转门”,严防离职人员利用在职时公权力、离职后影响力获取不当、不法利益。
破除“玻璃门”,防范利益输送和潜在的利益冲突
市场人士指出,实践中,监管部门对相关人员的入股禁止期、入股机会不合适、入股价格不合适、代持入股、入股资金来源违规等不当入股方式均重点关注。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表示,《离职人员监管规定》的出台,旨在加强对离职人员的监管力度,防范利益输送和潜在的利益冲突。该规定的出台是对资本市场监管制度的重要完善,对于维护市场公平、防范风险、提升质量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助于营造更加健康、稳定的资本市场环境。积极意义是,能够增强监管力度,扩大监管范围,提升核查要求,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正和加强政策引导和实施。
具体来说,该规定通过延长离职人员入股的禁止期,提高了监管的严格程度,有助于防止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确保市场的公平性;新规不仅关注离职人员本人,还将监管范围扩展到其家庭成员,这有助于堵住部分潜在的监管漏洞,提升监管的全面性;该规定对中介机构提出了更高的核查要求,促使中介机构更加谨慎地进行尽职调查,提高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田利辉认为,通过严格的监管措施,新规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加强对离职人员的限制,新规的实施有助于确保所有市场参与者在公平的环境下竞争,减少不正当竞争优势,提升市场的整体效率。而且,证券交易所在政策执行中的作用被强调,有助于确保政策的有效传达和实施,同时也为拟上市企业和中介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此外,通过规范离职人员入股行为,新规有助于防范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
田利辉指出,《离职人员监管规定》的出台是证监会加强资本市场监管,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体现了监管机构从严监管、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决心。这将有助于提升市场参与者的信心,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向更加成熟和规范的方向发展。
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问题获高度重视
为从严从紧完善离职人员管理制度,证监会在《2号指引》基础上制定了《离职人员监管规定》,《离职人员监管规定》共12条,在离职人员不当入股情形、中介机构核查要求、工作流程安排、离职人员规范范围、入股禁止期界定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离职人员监管规定》吸纳了《2号指引》的主要内容,并新增三方面规定:其一是拉长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将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延长至10年;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以外的离职人员,处级及以上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从3年延长至5年,处级以下离职人员从2年延长至4年。
其二是扩大对离职人员从严监管的范围。将从严审核的范围从离职人员本人扩大至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其三是提出更高核查要求。中介机构要对离职人员投资背景、资金来源、价格公平性等做充分核查,证监会对有关工作核查复核。制度执行中,证券交易所向拟上市企业、中介机构等各方做好政策解读和引导等工作。
下一步,证监会将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从严从紧完善离职人员管理”相关要求,继续严把入口关,并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协作,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坚决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发行监管秩序。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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