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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严肃查处酒店哄抬价格行为

新华网贵阳8月18日电(记者蒋成)近期,贵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酒店行业价格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

贵阳市市场监管局通报,2024年8月6日,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贵阳观山湖维和利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标准单人间7月30日至8月2日销售价格为340-599元/间/晚,8月3日上涨为1425元/间/晚;高级双床房7月30日至8月2日销售价格为350-481元/间/晚,8月3日上涨为1286元/间/晚;商务双床房7月30日至8月2日销售价格为340-640元/间/晚,8月3日上涨为1608元/间/晚。其他房型均存在不同程度涨价。

根据通报,该酒店在8月3日当地举办音乐节期间大幅涨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属于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该酒店罚没共计11.23万元。

今年8月初,有游客在网络平台反映贵阳市多家酒店存在哄抬价格行为,一些平时价格几百元的房型涨价至一两千元。

8月5日,为规范住宿行业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规范住宿行业价格提醒告诫函,提醒告诫各住宿业及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及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自觉维护价格秩序。

该提醒告诫函提到,在节假日、旅游高峰期、集中考试、重大活动等销售旺季,对于已确定价格并对外销售的客房,不得在消费者入住时临时加价;在第三方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不得单方面毁约,不得擅自提高价格;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客房价格。

根据该提醒告诫函,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将给予5000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违法情节较重,构成价格欺诈的最高罚款50万元,构成哄抬价格的最高罚款300万元,构成相互串通、操纵客房价格的最高罚款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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