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安徽省卫健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中关于“实施家庭育儿补贴制度”的要求,省内多地已于近期相继出台育儿补贴实施方案。
比如,省会合肥市卫健委、市财政局今年5月30日发布了《合肥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明确对全市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给予一次性补贴。
根据方案规定,补贴对象为2024年1月1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补贴金额定为生育第2个子女的家庭将获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生育第3个子女的家庭将获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针对舆论关注的非婚生育的二、三孩能否申领育儿补贴的问题,合肥市卫健委官网在随后发布的《合肥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权威解读中明确表示,“根据文件规定:‘夫妻双方必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024年1月1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故单身生育不能申领育儿补贴。”
事实上,安徽省内目前已公开发布育儿补贴实施方案的宣城、池州、马鞍山等地,均在方案中申明补贴对象为“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明确排除了非婚生育二、三孩的情况。
作为省内各地推出育儿补贴实施方案的政策依据,安徽省卫健委等部门在今年1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中已明确提出: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家庭育儿补贴制度。对夫妻双方依法生育并户口登记在安徽省的第二个子女,给予不少于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第三个子女,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目前各地已出台的生育补贴政策中,多未将非婚生育二、三孩纳入其中。
云南省卫健委等部门2022年11月发布了《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对符合政策的二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三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而“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被列入资格认定标准。
今年3月,浙江绍兴市越城区发布《关于申报2024年越城区二孩一次性生育补贴等生育专项支持政策补助的公告》。其中,二孩、三孩系非婚或婚外生育的情形也被排除出补贴范围。
而各地为鼓励生育在产假基础上推行的奖励假措施,也多不包括非婚生育二、三孩。
据红网今年5月报道,目前,在湖南,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含60天奖励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按照现行政策,未婚生育的女性无法享受增加的60天假期和津贴待遇,还是呼吁各位女性同胞在合法婚姻的保障下生育子女。
今年4月,天津市卫健委回复网友留言时明确表示,依据《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天津市增加的生育假(产假)六十日,限于结婚登记后生育一、二、三孩的情况。
去年12月,浙江义乌市医疗保障局也在答复网友提问时称,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即法定夫妻间的一孩、二孩、三孩可享受延长产假的生育津贴。生产时属于未婚生育的,不享受延长产假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支付的标准为98天。
需要指出的是,与各地为鼓励生育而专门发放的生育补贴不同,作为生育保险一部分的生育津贴,已在多地与结婚登记“松绑”。
据中新网去年9月报道,“五险一金”中有一个专门的险种——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包括生育医疗待遇及生育津贴两部分。然而多年来,一些女职工生育却因未婚、意外被裁等原因,被挡在这张“保护网”外,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该报道称,广东、上海,以及陕西西安、湖南株洲、江苏徐州、山东威海等地已明确申领生育保险与结婚登记脱钩。
而在去年8月的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曾针对领取生育津贴的门槛问题回应称,社会保险法遵循权利和义务对等,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国家层面在待遇享受方面是没有门槛的,“可能有一些地方有提供生育服务相关材料的要求,后续国家医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跟踪有关情况,更好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崔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