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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解析惩“独”《意见》:“台独”分子以身试法必将一追到底,依法严惩

来源:中国台湾网

6月26日上午,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中国台湾网记者尹赛楠摄)

6月26日上午,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中国台湾网记者尹赛楠摄)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项战略性举措的发布,进一步充实了反“台独”、反干涉法律工具箱,彰显了14亿多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坚定意志。

在6月26日上午结束的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意见》成为了两岸媒体记者普遍关注的焦点,发言人朱凤莲也就相关议题进行了解读和回应。

国台办:这份文件不针对、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

对于大陆出台的《意见》,台陆委会近日称“对台湾没有约束力”,也有台湾专家担忧,这是用“法律战”制造心理恐惧,无助两岸交流。对此,发言人表示,台湾民众的担心完全没有必要。

发言人指出,《意见》从标题到正文都清晰指明,惩治措施针对的是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以及他们实施的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凡是以身试法的“台独”顽固分子,不管其身在何处,国家执法司法机关都将一追到底,依法严惩。

发言人强调,这份司法文件不针对、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我们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热忱欢迎和支持广大台湾同胞参与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共享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机遇。希望台湾民众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积极参与两岸交流合作,安心享受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红利。

惩“独”《意见》如何产生效力?国台办:以身试法必将一追到底

《意见》发布后,台陆委会曾叫嚣“两岸互不隶属,制裁非法无效”。发言人回应指出,凡是以身试法的“台独”顽固分子,不管其身在何处,国家执法司法机关都将一追到底,依法严惩。

发言人强调,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是无可辩驳的法理事实,也是国际社会普遍共识。国家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具备坚实的法理基础和充分的法律依据,是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应有之义,也是维护两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正义之举。

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答记者问。(中国台湾网记者尹赛楠摄)

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答记者问。(中国台湾网记者尹赛楠摄)

而对于岛内一些过去曾主张“台独”、但目前立场已发生转变的人,发言人也回应表示,《意见》严格依法制定,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台独”顽固分子主动放弃“台独”分裂立场,不再实施“台独”分裂活动,并且采取措施减轻、消除危害后果或者防止危害扩大,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依法不追究部分甚至全部刑事责任。

大陆惩“独”美国说三道四国台办:停止干涉中国内政

大陆出台《意见》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米勒公开称,“美方强烈谴责中方破坏稳定、升高情势的言行”“威胁及法律战无法和平解决两岸分歧”“敦促中方与台湾进行有意义对话”。民进党当局表达“欢迎及感谢”。对此,发言人表示,运用刑事司法手段惩处分裂国家犯罪分子、维护国家核心利益,是世界各国通行做法。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合情合理合法。

发言人指出,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不容任何外来干涉。我们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就是为了制止“台独”分裂行径、维护台海和平稳定。美国口口声声说希望维护台海和平稳定、不支持“台独”,那有什么理由、有什么权利对我们维护台海和平稳定的正义之举说三道四?美国如果真心想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就应以实际行动恪守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规定,恪守不支持“台独”的承诺,停止干涉中国内政。

“正告民进党当局,搞分裂对抗没有出路,妄想‘倚美谋独’注定失败。”发言人强调,只有依法严惩“台独”分裂犯罪,才能真正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切实保障台湾同胞利益福祉。(来源:中国台湾网记者尹赛楠)

责任编辑:陈琰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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