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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空地变“鱼塘”

“我深刻认识到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是错误的,我不应该钻监管漏洞,也不该心存侥幸,对此我深刻反省。”日前,大新县某水利工程管理所职工农某某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作检讨。

此前,驻大新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收到一封信访件,群众反映大新县某水利工程管理所单位空地上“凭空”出现大鱼塘。“单位空地变鱼塘?这其中是否存在侵占国有资产的问题?”带着疑问,该纪检监察组来到管理所进行调查核实。

“单位里有两个这么大的鱼塘,单位负责人难道不知情吗?如果知情为什么没有进行制止?”很快,该纪检监察组找到该单位负责人区某某详细了解情况。

“这块地之前是撂荒的,我当时觉得荒废着也是浪费,所以2021年4月,我们管理所的职工农某某申请在空地上挖鱼塘养鱼时,我就同意了,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侵占国有资产的错误行为。”

2023年5月,区某某意识到农某某的行为可能存在侵占国有资产的情况,要求农某某停止养鱼,把鱼塘收归单位,但尝到甜头的农某某不愿归还,还擅自砍伐单位内原种有的龙眼树,重新种植了坚果树苗。眼看单位土地被侵占的面积越来越大,可面对态度强硬的农某某,区某某无可奈何,任由农某某侵占国有土地的行为持续发生至今。

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后,纪检监察组找来当事人农某某当面进行核实。

“你知道你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是违法的吗?”

“我知道,但还是存在侥幸心理,单位领导已经批准了,认为没人会查。”面对工作人员的追问,农某某才支支吾吾地交代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纪检监察组对县水利局班子成员和管理所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严肃批评相关人员,要求立即进行整改,责令农某某自行恢复鱼塘原貌,移除已种植的果树。同时,督促县水利局对下属二层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坚决制止此类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

日前,该纪检监察组再次来到管理所开展回访工作,发现原先的“大鱼塘”已恢复原貌,单位办公楼后的坚果树也已全部移除。(大新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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