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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警方:一男子醉酒后持棍殴打一女子,被处行拘11日

5月22日,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通报,5月21日13时01分,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玉带河派出所接报警称:西南商贸城20区某路口一男子抓着一女子并持棍威胁。经查:嫌疑人何某(男,55岁,重庆人,山东务工)返回重庆经过泸州期间,5月21日中午12时许,何某在西南商贸城附近购买3瓶半斤装泡酒,独自坐在路边喝完。13时许,处于醉酒状态的何某突然对路过的姜某(女,26岁,泸州人)实施攻击,并顺手抓起草丛中的竹棍,对姜某进行言语威胁和殴打。现场路过群众戢某等7人见义勇为,合力将何某制服。目前,姜某已被送医检查,身体无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警方依法对何某处以行政拘留11日的处罚。

四川泸州警方:一男子醉酒后持棍殴打一女子,被处行拘11日

责任编辑:陈琰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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