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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宣州:深化案件评查 推动案件查办工作提质增效

“你镇办理的这起案件文书内容不规范,被审查人的身份材料有所缺失,请尽快补齐……”近日,宣城市宣州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针对审理发现的问题“点对点”反馈至承办单位,并要求立行立改。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牢牢把握影响案件质量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等方面,细化21个重点环节,在审理工作中常态化同步开展质量评查,对办理的案件逐案把关、逐案过筛,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条目式反馈,闭环式抓实整改,以评促改着力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案件办理水平,区纪委监委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盯案件审理实务疑难复杂问题,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定性量纪不精准、处理处置不恰当、程序手续不规范等共性问题,以“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为单位,分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暨业务培训,详细解读执纪执法标准和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结合具体案例和具体问题,对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查办的案件开展互评互查、交叉评查,达到以评促学、以评促用、以评促改的效果。

“我们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的平台优势,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理的案件实现评查全覆盖,通过评查反馈、推动整改、定期复查等方式,加大对案件办理质量的监管力度,助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升办案能力。”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介绍说。

据悉,今年以来,该区已对全区5个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开展业务培训,40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案件质量互评互查工作,共评查案件208件。针对发现的文书制作不规范、程序手续不齐全等共性问题,明确常用文书格式、案卷材料内容与程序,为基层办案提供指导遵循。

此外,区纪委监委还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花大力气、下足功夫,完善内控机制,健全《宣州区纪委监委案件审批备案规定》等机制,围绕案件查办程序清单化、闭环化原则,要求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将办理的“第一种形态”案件及时向所联系的纪检监察室报备,确保“四种形态”精准运用,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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