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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金“消失”的真相

“医保费用已经返还了,迟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也如数到账了,谢谢你们!”日前,面对前来回访的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纪委工作人员,吴大哥满脸欢喜地说道。

时间回到几个月前,吴大哥向该镇纪委工作人员反映:“我们家是独生子女户,按规定可以免缴城乡居民医保,但从2020年开始政府不返还我们家为孩子缴纳的医保费用了,怎么回事呢?”

“为什么没领到应返还的医保费用?是否存在冒领或者是审核、发放环节漏报的问题?”该镇纪委书记会同接访同志进行了分析。

随即,该镇纪委展开进一步调查核实。从查阅独生子女发放名单、补助资金拨付明细,到多方走访了解,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很快,该镇纪委就发现了问题所在:负责此项工作的干部未及时核准兴港镇符合免缴城乡居民医保的农村计生家庭名单,从而导致2019年48户和2020年43户的医保补助费用均未能及时返还到位。同时,经过与镇财政所负责人核实,还发现2018年至2022年竟未发放过独生子女保健费的问题。

“为什么五年没有发放过独生子女保健费?”该镇纪委负责人迅速找到社会事务办的负责同志了解情况。

“这个我们之前就向上级部门申请过经费了,但后来忙于其他工作,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就没有继续跟进落实,导致保健费迟迟没有发放……”面对纪委工作人员的询问,兴港镇社会事务办的负责人说道。

“不管是部分农村计生家庭免缴城乡居民医保费,还是计生家庭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政策,这都事关计生家庭的切身利益,你部门要正视问题,立即整改。”

掌握实际情况后,兴港镇纪委(监察办)对该项工作中履职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并给予其相应的政务处分,同时督促兴港镇社会事务办为符合条件的计生家庭返还免缴城乡居民医保费以及补发独生子女保健费,最终全额返还2019年、2020年农村计生家庭医保补助费用共2万余元,补发2018年至2022年独生子女保健费共9万余元。

为了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兴港镇纪委(监察办)制发监察建议书,推动该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召开部门干部职工集体谈心谈话会议,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深刻总结查摆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促进干部履职担当,列明工作清单,定时跟踪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从严从实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北海市铁山港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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