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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清履新满仨月,33家券商收近百张罚单,头部券商已悉数领罚

来源:财联社

财联社5月7日讯(记者高艳云)至5月7日,吴清获任成为证监会主席间刚好过去3个月。“严监严管”正给证券行业打下更为深刻烙印,尤其是在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方面,监管力度更大。多家头部券商主体被罚,高管被罚,暂停业务资格等的罚单多而密集。特别是在五一节前的4月29日,一批罚单集中开出,而这个时点的罚单,显然会对当期的分类评级带来影响。

吴清履新满仨月,33家券商收近百张罚单,头部券商已悉数领罚

易董数据统计显示,截至5月7日,自2月7日以来,监管累计向券商下发98张罚单,总计33家券商违规遭罚,3家券商遭立案调查,其中的两家快速收到巨额罚单。

相较以往,近3个月的券商罚单有五方面不同,一是罚单对头部券商已悉数覆盖,远超以往对头部券商的罚单数量;二是涉及投行业务违规罚单增多,且近期的罚单有向债券承销业务蔓延势头,近日已有多家券商因此遭罚;三是券商与负责人的双罚较多,且高管被罚例子时有出现;四是违规遭罚业务的覆盖面显著扩大,两融、股权质押、场外衍生品、自营投资等均有涉及;五是从立案调查到罚单落地,间隔时间较短,如中核钛白案中对两券商的处罚,从立案调查到处罚告知,时间间隔仅一周。

33家券商违规遭罚

上述98张罚单中,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下发罚单合计88张,上交所下发5张、深交所下发4张,北交所下发1张。就各地证监局下发罚单数量分布来看,4个地方证监局下发罚单较多,分别是北京证监局(19张)、深圳证监局(15张)、河南证监局(12张)、上海证监局(8张)、广东证监局(7张)。

4家券商罚单较多,分别是原新时代证券(现诚通证券)(11张)、中原证券(10张)、海通证券(8张)、招商证券(6张)。

就对业务违规遭罚人员来看,目前已有多达百余人被罚。

3家券商因违规被立案调查,分别是海通证券、中信证券、东吴证券,其中海通证券、中信证券收到巨额罚单;华西证券于4月12日公告被暂停保荐资格6个月。

从违规类型来看,“内控不规范”成为诸多罚单频频提及的违规类型关键词,此外,超过10张罚单指向投行业务违规,违规炒股也是诸多违规行为之一,违规代销、不当营销、自营违规等违规行为也是屡见不鲜。

头部券商中,包括中金公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招商证券、国泰君安、广发证券、申万宏源等,均已有罚单在身。

在4月30日公布的罚单中,中金公司被北京证监局采取责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行政监管措施,时任分管上述业务的高管丁玮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中金公司存在自营和投顾账户间发生交易,利益冲突管理不到位,开展场外期权业务不审慎,对子公司业务和投资行为管理不到位,公司治理不规范的情况,反映出公司未能有效实施合规管理,内部控制不完善,违反相关规定。

中信建投当日也因为场外业务违规遭罚,罚单显示,经查,中信建投存在开展场外期权及自营业务不审慎,对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公司治理不规范等问题。北京证监局责令中信建投就上述问题认真整改,并在监管措施决定下发之日起一年内,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

海通证券4月29日因股票质押业务风险管理不审慎、收益互换业务违规、个别风险债券内控不健全、个别私募基金实际投资标的超出范围等诸多问题,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时任分管高管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海通期货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此外,中信证券与海通证券近期的一则重要立案罚单,则是与中核钛白两融业务违规有关。

招商证券4月30日因投行业务违规被深交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4月19日,国信证券与公司时任分管股质回购业务高管一同被深圳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公司存在股票质押业务违规、纾困产品管理不足、私募子公司管理不到位、为金融机构规避监管提供便利等问题。

华泰证券4月19日的罚单显示,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违规事项主要是2019年与外部机构合作举办客户培训交流会,涉及讲解证券行情走势等相关内容,该营业部未对活动开展、议程、内容、讲师资质等进行合规审核。

银河证券4月16日的罚单显示,公司存在开展股票质押业务不审慎情况,公司及一位高管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广发证券3月22日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公司因在参与首发网下询价过程中违规。

申万宏源证券2月8日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违规内容涉及承销尽调不规范,托管履职不尽责。

2月18日消息,国泰君安证券梅湾路营业部时任总经理周靖杰被广西证监局处以53万元罚款,经查明,周靖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周靖杰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暗示他人从事相关证券交易,二是周靖杰借他人名义买卖股票。

重罚典型案例一:中核钛白案两券商收巨额罚单

4月30日,中核钛白公告,公司实控人王泽龙收到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王泽龙、洪浩炜、中信中证、中信证券、海通证券、韩雨辰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法制审核,本案现已办理终结。

处罚情况如下:

证监会决定对王泽龙合计没收违法所得6063.8万元,并处以7250万元罚款;

对洪浩炜没收违法所得1419.39万元,并处以700万元罚款;

对中信中证合计处以4650万元罚款,对中信证券合计没收违法所得191.07万元,并处以2325万元罚款;

对海通证券合计没收违法所得78.94万元,并处以697.5万元罚款;

对韩雨辰合计处以77.5万元罚款。

重罚典型案例二:华西证券暂停保荐资格6个月

5月5日,华西证券发布公告,江苏证监局决定暂停公司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暂停期间自4月28日至10月27日。

华西证券被罚,与金通灵2019年定增保荐项目有关,华西证券在该项目执业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工作未勤勉尽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阶段出具的相关报告存在不实记载以及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了相关规定。

该定增项目的两名签字保代一同遭到处罚,江苏证监局认定刘静芳、张然为不适当人选,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重罚典型案例三:原新时代证券(现诚通证券)连收11张罚单

北京证监局最新披露显示,原新时代证券(现诚通证券)被采取出具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经查,公司在被接管前长期存在未按规定如实向监管机构报送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以及内部控制不完善、经营管理混乱等事项,反映出公司未能有效实施合规管理。

北京证监局对原新时代证券时任分管投资银行业务的副总经理万勇,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田德军,时任董事长刘汝军,时任董事会秘书封照波出具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监管措施的决定;对时任监事会主席郭庆涛,时任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武津成、时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杨程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叶顺德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重罚典型案例四:从业人员违规炒股最高遭罚没超1亿

农历大年三十,监管剑指“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红线。

相关罚单显示,证监会组织稽查执法、日常监管力量集中查办了招商证券多名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对63人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没8173万元;对1人作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将1人涉嫌内幕交易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46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其中拟对3人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对5人采取监管谈话、38人采取出具警示函。

由于招商证券多名员工曾存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长期交易股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交易股票、委托他人炒股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招商证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其深入全面整改,严格内部问责,约谈相关违规人员,落实问责全覆盖,加强从业人员行为管理。

发布的证券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违规炒股处罚包括:招商证券时任总裁熊剑涛、长城证券时任副总裁韩飞、招商资管时任总经理吴光焰、招商证券时任投资银行业务十部负责人宗长玉。

其中熊剑涛因违规炒股最终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韩飞因违规使用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并买卖股票,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罚一没一,罚没累计达1.17亿元。吴光焰、宗长玉则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霍达作为招商证券董事长,赵斌作为招商证券时任合规总监,胡宇作为现任合规总监,均负有管理责任,分别被出具警示函和监管谈话。

严监管政策成“高频数据”

为堵住漏洞、严格监管,自吴清上任证监会主席以来,监管政策出台的数量和频率可谓是“高频数据”。

资本市场第三个“国九条”于4月12日推出,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进一步完善发行上市制度,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查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问题。加大发行承销监管力度。

同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就《关于修改〈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将《清单》附件所列抽查事项第1项“首发企业检查”的抽查比例由“随机抽签的比例为5%”修改为“随机抽签的比例为20%”。

同样在这一天,证监会就修订《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下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从四方面出发,督促上市券商成长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头羊。一是践行人民立场,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二是优化发展理念,统筹规范融资行为;三是健全公司治理,提升合规风控水平;四是加强市场约束,完善信息披露要求。

3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也即相关机构建设的“施工图”。其中强调,全面强化监管执法。坚持机构罚和个人罚、经济罚和资格罚、监管问责和自律惩戒并重,对无视、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机构与个人依法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加强行业机构股东、业务准入管理,完善高管人员任职条件与备案管理制度。

被誉为“315新政”同日发布,证监会当日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提出8项政策措施,其中提到,健全全链条监督问责体系。拟上市企业和中介机构存在违规情形的,依照《证券法》等规定严肃问责。上市委委员和审核注册人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廉政纪律的,终身追究党纪政务责任。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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