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蒙山县纪委监委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监督时发现,陈塘镇罗应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欧阳某、党支部副书记陆某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以网络费、油费等名义向村“两委”干部发放补贴,造成村集体资金损失2.6万余元。最终,欧阳某、陆某受到严肃处理,相关违纪所得被追缴。
去年以来,梧州市纪委监委部署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统筹市、县、乡三级监督力量,延伸监督触角,及时发现并查处党员干部监守自盗、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挥霍浪费、非法占有使用以及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行为。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推动各级各相关部门摸清底数、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强化公开,助推该市农村集体“三资”运行监管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前不久,梧州市龙圩区大坡镇某村6名村“两委”干部因私分该村林场集体水田的种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款1.4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此前,在龙圩区委第二轮巡察巡前摸底中,该区农业农村局通报的“审计发现大坡镇某村存在违规账外保管村集体资金问题”引起巡察组关注。巡察组进驻大坡镇后,马上调取相关资料进行深入了解,并开展巡镇带村边巡边改工作,同步将该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
“我们通过做实做细‘室组地’‘纪巡审’联动监督,升级基层监督数字化平台,按照‘摸清底数、找准问题’要求,织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网。”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据统计,去年以来,该市处置涉及农村集体“三资”问题线索269条,查处问题87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6人次。
在严肃查处一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短板和不足,采取“调研式”监督摸清问题底数、掌握整治进度。一方面,该市纪委监委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纳入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乡村振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蹲点督导重要内容,一线了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该市纪委监委采取“室室”“室组”“室地”联动等方式,针对相关政策法规落实情况、上级考核评估反馈的“部分村集体经济收入下降明显”等问题强化调查研究,对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开展摸底排查,了解掌握一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形成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和线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