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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放矢方能事半功倍

“我们要抓住当下有利时机,把握谈话节奏,打消被审查调查对象的思想顾虑和侥幸心理,促使其如实交代问题。”3月12日,江西省南昌市纪委监委第八室三级调研员胡贤清在与被审查调查对象首次思想交锋后,第一时间与同事们沟通谈话心得。像这样结合办案实践向年轻同志传授办案经验已成为他的工作习惯。

胡贤清1986年5月入职南昌市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12月转隶至南昌市纪委监委。三十多年来,他先后参与查办近百起职务犯罪案件,无一起申诉。他参与查办的案件曾获评江西省精品案件,他在办案中总结的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司机圈”相关问题的情况分析,受到了上级领导的批示与肯定。2023年,胡贤清被评为江西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2020年,胡贤清被上级纪委监委抽调查办某市领导干部方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担任谈话组组长。方某某到案后,抗拒心理严重,有时对办案人员的提问三缄其口、一言不发,有时却情绪激动、大吵大闹,到案20天时间里未交代任何实质性问题。

“从方某某的成长经历来看,他出身贫寒,后来平步青云,十分自负。”胡贤清说,他反复研究历次谈话内容,发现方某多次强调“守住不违法犯罪的底线”,于是带领谈话组制定“避实就虚”的谈话方案。在接下来的谈话里,胡贤清带领谈话组从方某某的违纪问题入手,逐渐将话题引向其生活作风问题。果然,方某某无意中透露了其利用职权为情人谋取巨额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至此,方某某自称没有腐败问题的说法不攻而破,案件也很快取得了突破。案件办结后,胡贤清在总结分析会上说了一条非常重要的谈话经验:“要想把握谈话工作的主动权,我们既要讲究谈话技巧,又要吃透案件材料,有的放矢方能事半功倍。”

办案过程中,胡贤清始终秉持治病救人的方针,自觉以“医者仁心”对待审查调查对象,耐心引导被审查调查对象“迷途知返”。“审查调查工作不是查人整人,而是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让出了问题的同志感受到组织的温度,真正认错悔错。”这是他与年轻干部交谈时常说的一句话,也是他多年来坚守的一条原则。

2021年6月,胡贤清参与查办正处级领导干部郑某严重违纪违法案,此时郑某虽然已交代了部分违纪违法问题,但内心深处仍有畏罪与抵抗的心理,对一些其自认为组织没有掌握的问题则想方设法蒙混过关。郑某的顾虑和隐瞒被胡贤清敏锐地捕捉到。此时恰逢庆祝建党100周年,胡贤清提出为其过一次特殊的组织生活。意见被采纳后,胡贤清带领谈话组的同志与郑某一起重读入党志愿书、重温入党誓词,帮助其找回入党初心。在重读入党志愿书过程中,当郑某宣读“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时,情不自禁地流下了忏悔的泪水,对自己担任领导干部后逐步蜕化变质有了深刻醒悟。他在忏悔书中写道:“在留置期间,办案人员始终没有放弃我,重读入党志愿书让我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认识到只有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才能不断净化心灵,最终获得新生。”随后,郑某不仅如实交代了自己的全部问题,还结合自身多年的从业经验,主动撰写了4份案件剖析材料,深入分析其所在行业领域的廉政风险,并从制度机制层面提出改进措施。该案件的查办和剖析情况为全省办理同类案件提供了有益借鉴。

作为一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多年的老同志,胡贤清总是把自己的办案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年轻干部。他经常指导年轻干部开展谈话、制作笔录、分析证据,每办理一个案件,他还耐心为大家总结办案技巧、常用纪法适用注意事项。

2022年1月,胡贤清担任某专案组副组长,专案组成员多数是“90后”年轻干部,有的是首次办理留置案件的新兵。胡贤清发现年轻干部在案件查办时总有些束手束脚,特别与对象谈话时“无法开口”,仅仅充当“倾听者”的角色。对此,胡贤清鼓励大家在工作中“敢开口、会开口、能开口”,并在谈话后根据实况录像及时进行复盘指导。“谈话工作要用好党性教育、思想引领、政策感召、纪法威慑,也要进行心理疏导,不要让被审查调查对象产生自暴自弃的情绪……”每次的案情分析会成为胡贤清开展纪法小课堂的重要时间,胡贤清总是结合案情深入讲解,理思路、谈技能、找突破口,帮助年轻干部在实践中历练成长,锻炼成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能监督会办案业务骨干。近3年来,共有10余名年轻干部在他的悉心帮带下成为骨干人才。(本报记者罗慈明通讯员王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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